南溪区罗龙园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渗漏修复火山岩材料招标公告
南溪区罗龙园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渗漏修复火山岩材料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南溪区罗龙园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渗漏修复项目火山岩材料采购 (项目名称) 招标人: 宜宾 (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略) 南溪区罗龙园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渗漏修复项目材料火山岩采购,具体采购量详见清单,最终以业主实际要求为准; 2.2招标暂定金额:约*元; 2.3工程地点: (略) 南溪区; 2.4采购工期:2024年8月20日完成供货;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材料)、补充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经营范围: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建筑材料销售等内容。 3.1.2其他 3.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1.2.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1.2.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1.2.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1.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1.2.7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3.1.2.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1.2.9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等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3.1.2.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不需要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2.11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 18 时 00 分,至四川宜宾 (略) 西 (略) (略) 场合约部购买招标文件。 5. (略) 技术服务费 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邮递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 (略) 地 址:四川宜宾 (略) 西 (略) (略) 场合约部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账 号: / 2024 年 7 月 29 日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南溪区罗龙园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渗漏修复项目火山岩材料采购 (项目名称) 招标人: 宜宾 (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略) 南溪区罗龙园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渗漏修复项目材料火山岩采购,具体采购量详见清单,最终以业主实际要求为准; 2.2招标暂定金额:约*元; 2.3工程地点: (略) 南溪区; 2.4采购工期:2024年8月20日完成供货;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材料)、补充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经营范围: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建筑材料销售等内容。 3.1.2其他 3.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1.2.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1.2.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1.2.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1.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1.2.7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3.1.2.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1.2.9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等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3.1.2.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谈判时不需要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1.2.11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 18 时 00 分,至四川宜宾 (略) 西 (略) (略) 场合约部购买招标文件。 5. (略) 技术服务费 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邮递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 (略) 地 址:四川宜宾 (略) 西 (略) (略) 场合约部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账 号: / 2024 年 7 月 2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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