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服部北京飞行训练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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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服部北京飞行训练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服部北京飞行训练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 (略) 航服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北京飞行训练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北京飞行训练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采购【1】家合作酒店,主要负责根据南航飞行训练人员计划安排,为南航飞行训练人员在当地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晚餐)、交通(北京首都机场/北京大兴机场/ (略) 至酒店之间往返)及提供洗衣、健身设备设施等训练人员异地驻勤服务保障;中选供应商应关注南航飞行训练人员计划,根据采购人预订信息做好房间预留以及接送服务。

项目预算为:【175】万元/2年。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房费最高限价

餐食保障标准

餐食限价

车辆保障标准与限价

330

元/间/天

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用餐服务。

早餐:房费含;

正餐:50元/人/餐。

1.酒店提供北京首都机场/北京大兴机场/ (略) 至酒店之间往返的交通服务,安排专车按训练计划时间接送训练人员。

2.费用标准:

(a)北京首都机场至酒店之间往返:

中型车150元/单程;大型车300元/单程。

(b)北京大兴机场至酒店之间往返:

中型车400元/单程;大型车800元/单程。

(c) (略) 至酒店之间往返:

中型车75元/单程;大型车150元/单程。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补充说明:

(1)具体服务的需求将由南航飞行总队根据飞行训练实际生产情况、距离、房源、车辆运力等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南航不保证有固定的使用量;

(2)如果中选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飞行训练驻勤酒店

北京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 (略) 的授权。(注意: (略)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四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如《特种行业许可证》由所属地公安部门所一次性发放,证件上未注明有效期,视为该证件有效;2.如上述证件中的企业名称与报名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须提供关系说明(证明)并加盖公章。)

2.9 供应商距离 (略) (地址:北京顺义天竺空港工业区天柱东路5号)车程距离在3公里以内。(注意:依据“百度地图”进行测算,提供【中午12:00-14:00期间】供应商距离 (略) 的最短时间距离。)

2.10 供应商须具备基础房型(单人间/双人间)及配备自有或合作经营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为训练人员提供早、午、晚餐服务。(注意:1.若为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的餐厅,须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3.位于国境口岸区域的供应商,可提供《国境口岸卫生许可》代替《食品经营许可证》。成交后采购人有权核查实际情况。4.提供基础房型(单人间/双人间)房型图及现场照片)

2.11 供应商必须具备车辆保障服务,按照训练计划为训练人员提供接送服务。酒店须自有或租赁1台或以上车辆为训练人员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根据当次训练计划的人数进行安排,须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训练人员一人一座以及单独放置行李的空间。(注意:1.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供应商”)、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及响应函并加盖公章;2.如为租赁车辆, (略) 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供应商”)、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及响应函并加盖公章,租赁公司业务承揽人非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该业务转包转委托他方代为完成。)

2.12 供应商须针对南航飞行员的飞行训练安排,设置固定订房、结算、服务质量反馈对接人。(注意:提供服务响应函,格式自拟)

2.13 供应商须具备相关健身及洗衣设备设施。健身设备设施可供训练人员入住期间免费使用、洗衣设备设施能够提供干(湿)清洗服务。(注意:1.提供服务响应函,格式自拟;2.提供健身及洗衣设备设施现场照片)。

2.14 供应商以每批次培训结束为一个结算周期,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2.15 供应商需达到挂牌四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注意:提供相关文件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证明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5】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刘小姐】

地址:【广州白云区新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20-*-89187】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

联系电话:【】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 (略) 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 (略) 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服部北京飞行训练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 (略) 航服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北京飞行训练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北京飞行训练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采购【1】家合作酒店,主要负责根据南航飞行训练人员计划安排,为南航飞行训练人员在当地提供酒店客房住宿、餐食(包括早、午、晚餐)、交通(北京首都机场/北京大兴机场/ (略) 至酒店之间往返)及提供洗衣、健身设备设施等训练人员异地驻勤服务保障;中选供应商应关注南航飞行训练人员计划,根据采购人预订信息做好房间预留以及接送服务。

项目预算为:【175】万元/2年。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房费最高限价

餐食保障标准

餐食限价

车辆保障标准与限价

330

元/间/天

提供早餐、午餐、晚餐用餐服务。

早餐:房费含;

正餐:50元/人/餐。

1.酒店提供北京首都机场/北京大兴机场/ (略) 至酒店之间往返的交通服务,安排专车按训练计划时间接送训练人员。

2.费用标准:

(a)北京首都机场至酒店之间往返:

中型车150元/单程;大型车300元/单程。

(b)北京大兴机场至酒店之间往返:

中型车400元/单程;大型车800元/单程。

(c) (略) 至酒店之间往返:

中型车75元/单程;大型车150元/单程。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补充说明:

(1)具体服务的需求将由南航飞行总队根据飞行训练实际生产情况、距离、房源、车辆运力等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南航不保证有固定的使用量;

(2)如果中选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签订后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或终止合同;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飞行训练驻勤酒店

北京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谈判, (略) 的授权。(注意: (略)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四要求填写。)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谈判。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如《特种行业许可证》由所属地公安部门所一次性发放,证件上未注明有效期,视为该证件有效;2.如上述证件中的企业名称与报名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须提供关系说明(证明)并加盖公章。)

2.9 供应商距离 (略) (地址:北京顺义天竺空港工业区天柱东路5号)车程距离在3公里以内。(注意:依据“百度地图”进行测算,提供【中午12:00-14:00期间】供应商距离 (略) 的最短时间距离。)

2.10 供应商须具备基础房型(单人间/双人间)及配备自有或合作经营餐厅,且食品生产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能为训练人员提供早、午、晚餐服务。(注意:1.若为自营餐厅,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2.若为合作经营的餐厅,须提供相关的合作证明、合作方《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现场照片;3.位于国境口岸区域的供应商,可提供《国境口岸卫生许可》代替《食品经营许可证》。成交后采购人有权核查实际情况。4.提供基础房型(单人间/双人间)房型图及现场照片)

2.11 供应商必须具备车辆保障服务,按照训练计划为训练人员提供接送服务。酒店须自有或租赁1台或以上车辆为训练人员提供专车服务保障,该服务车辆需根据当次训练计划的人数进行安排,须具备足够的座位确保训练人员一人一座以及单独放置行李的空间。(注意:1.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供应商”)、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及响应函并加盖公章;2.如为租赁车辆, (略) 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须为“租赁供应商”)、车辆照片(可显示车牌号)、车辆保险单及响应函并加盖公章,租赁公司业务承揽人非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将该业务转包转委托他方代为完成。)

2.12 供应商须针对南航飞行员的飞行训练安排,设置固定订房、结算、服务质量反馈对接人。(注意:提供服务响应函,格式自拟)

2.13 供应商须具备相关健身及洗衣设备设施。健身设备设施可供训练人员入住期间免费使用、洗衣设备设施能够提供干(湿)清洗服务。(注意:1.提供服务响应函,格式自拟;2.提供健身及洗衣设备设施现场照片)。

2.14 供应商以每批次培训结束为一个结算周期,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2.15 供应商需达到挂牌四星级(含)以上或携程评钻4钻(含)以上。(注意:提供相关文件星级评定证书或携程评钻证明图片作为证明材料。)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谈判资格,(谈判小组)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谈判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谈判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5】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3.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刘小姐】

地址:【广州白云区新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20-*-89187】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厦】

联系电话:【】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 (略) 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 (略) 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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