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技术公司消防泵机组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6760/01
主要技术规格
含柴油机消防泵、浮艇泵、消防炮及附件等,消防泵流量不低于1200m3/h。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3.1投标主体: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代理)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1个合同的消防泵机组(至少包含柴油机驱动型消防泵(流量≥1200m3/h)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消防泵机组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长期协议,还应提供 1 个已完成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文件,同一个年度合同提供 1 个及以上订单的均视为 1 个有效业绩,订单编号或订单内容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1个合同的消防泵机组(至少包含柴油机驱动型消防泵(流量≥1200m3/h)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消防泵机组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长期协议,还应提供 1 个已完成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文件,同一个年度合同提供 1 个及以上订单的均视为 1 个有效业绩,订单编号或订单内容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7月31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 (略) (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 (略) -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注册流程参见中 (略) 投标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手册”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嘉琪,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E-mail:*@*ttp://**。 3.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4.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