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区中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团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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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区中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团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团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1日 14:4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团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团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单价最高限价(元):74元/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团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4:4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4:4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http://**)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v6dnqsKOLqdaQ==&utm=app-announcement-front.124d4c4f.0.0.9861aa002d4711ef9c182f*a1a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略) 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5)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省 (略) ”(zfcg.http://**.cn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6)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 (略) 正式注册供应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临城建设大厦A座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自贸区 (略)

地 址: (略) 定海区临城街道百川道9号海洋科学城A12号楼

传 真:0580-*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洁

质疑联系方式:058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传 真:0580-*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团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1日 14:4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团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团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单价最高限价(元):74元/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团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4:4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4:4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http://**)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v6dnqsKOLqdaQ==&utm=app-announcement-front.124d4c4f.0.0.9861aa002d4711ef9c182f*a1a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略) 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5)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省 (略) ”(zfcg.http://**.cn ),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6)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 (略) 正式注册供应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临城建设大厦A座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袁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柴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自贸区 (略)

地 址: (略) 定海区临城街道百川道9号海洋科学城A12号楼

传 真:0580-*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

质疑联系人:*洁

质疑联系方式:058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新城海天大道681号

传 真:0580-*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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