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天工蓝学习中心语音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昌工学院天工蓝学习中心语音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昌工学院天工蓝学竞争,本着诚实信用、遵守社会公德、不损害双方及任何第三方利益的原则,依据《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与受诺方协商一致,做出如下承诺:
一、反不正当竞争条款
1、对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主要指商业政策、财务报告、客户名单、价格政策、本合同及其他协议、以及所有与对方之相关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或自身进行利用或使用。
2、承诺方销售给受诺方的货物,对双方而言,系专用、特殊的“货物”,该“货物”为:(请在□内打“√”)
□承诺方用受诺方提供或委托承诺方开发的技术而生产的“货物”;
□“货物”系由承诺方开发、设计的产品,包含承诺方的独创技术或秘密;
□承诺方系受诺方长期的商业合作伙伴,承诺方同意针对上述货物,而自愿独家向受诺方供货的;
3、遵守贵司就前述项目招投标所制定的所有相关流程及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与描述真实有效。
4、坚持投标独立性,保证不以任何手段了解或意图了解其他投标参与人情况及其报价信息。
5、除自贵司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外,保证不以其它方式刺探或意图刺探贵司评标、议标信息及其进展。
二、反商业贿赂条款
1、承诺方不得借钱借物给受诺方员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诺方自行承担,与受诺方无关。
2、承诺不得基于任何不正当竞争目的,而主动给予受诺方员工任何礼品、小费、现金、样品等馈赠(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给予特别折扣或任何样品、*方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形式)。若有违反该等承诺,受诺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方业务,同时有权要求我方支付此前与受诺方所有合作、交易总金额10%的违约金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3、承诺在所有受诺方员工出于个人利益,利用工作的便利,向我方索要任何礼品、小费、现金、样品等馈赠(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给予特别折扣或任何样品、*方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形式)的不正当要求时,应自觉抵制,并及时向受诺方反映或投诉。若有违反该等承诺,受诺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方业务,同时有权要求我方支付此前与受诺方所有合作、交易总金额5%的违约金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4、反映或投诉电话:反映或投诉电话:0791-*
邮箱:*@*q.com
三、本承诺经承诺方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章后生效,并在双方任何合作、交易期间内均有效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南昌工学院天工蓝学竞争,本着诚实信用、遵守社会公德、不损害双方及任何第三方利益的原则,依据《刑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经与受诺方协商一致,做出如下承诺:
一、反不正当竞争条款
1、对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主要指商业政策、财务报告、客户名单、价格政策、本合同及其他协议、以及所有与对方之相关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泄露,或自身进行利用或使用。
2、承诺方销售给受诺方的货物,对双方而言,系专用、特殊的“货物”,该“货物”为:(请在□内打“√”)
□承诺方用受诺方提供或委托承诺方开发的技术而生产的“货物”;
□“货物”系由承诺方开发、设计的产品,包含承诺方的独创技术或秘密;
□承诺方系受诺方长期的商业合作伙伴,承诺方同意针对上述货物,而自愿独家向受诺方供货的;
3、遵守贵司就前述项目招投标所制定的所有相关流程及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与描述真实有效。
4、坚持投标独立性,保证不以任何手段了解或意图了解其他投标参与人情况及其报价信息。
5、除自贵司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外,保证不以其它方式刺探或意图刺探贵司评标、议标信息及其进展。
二、反商业贿赂条款
1、承诺方不得借钱借物给受诺方员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诺方自行承担,与受诺方无关。
2、承诺不得基于任何不正当竞争目的,而主动给予受诺方员工任何礼品、小费、现金、样品等馈赠(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给予特别折扣或任何样品、*方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形式)。若有违反该等承诺,受诺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方业务,同时有权要求我方支付此前与受诺方所有合作、交易总金额10%的违约金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3、承诺在所有受诺方员工出于个人利益,利用工作的便利,向我方索要任何礼品、小费、现金、样品等馈赠(馈赠包括:娱乐活动票券、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给予特别折扣或任何样品、*方支付的旅行、节日礼物、餐饮等形式)的不正当要求时,应自觉抵制,并及时向受诺方反映或投诉。若有违反该等承诺,受诺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方业务,同时有权要求我方支付此前与受诺方所有合作、交易总金额5%的违约金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由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4、反映或投诉电话:反映或投诉电话:0791-*
邮箱:*@*q.com
三、本承诺经承诺方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章后生效,并在双方任何合作、交易期间内均有效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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