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公安局视频图像侦查装备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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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视频图像侦查装备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

项目编号: D6403-*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视频图像侦查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17:29:58 至 **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止不得少于10;)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起3个工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本项目为全流程见面电子化交易项目,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利通区迎宾大街667号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
联系方式: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文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倩
电话: 095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docx

代理机构: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发布期: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

项目编号: D6403-*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视频图像侦查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 1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17:29:58 至 **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止不得少于10;)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起3个工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本项目为全流程见面电子化交易项目,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利通区迎宾大街667号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利通区利华北街39号
联系方式: 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文
电话: 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倩
电话: 095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docx

代理机构: (略)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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