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中心化验室废水、废气整改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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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中心化验室废水、废气整改项目项目公告

(略) 中心化验室废水、废气整改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 (略) (略) 中心化验室废水、废气整改项目,比 (略)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址: (略) 。

2.2 项目概况: (略) 中心化验 (略) 渝中区长滨路126号,属于污水处理厂配套化验室,位于渝中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五楼。中心化验室检测因子总计12种,包括:pH、COD、BOD5、SS、TP、TN、氨氮、粪大肠菌群、色度、LAS、石油类、动植物油。本项目的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地面清洁用水,纯水制备用水,化验室器皿第一次、二次清洗用水,化验室器皿第三次及以后清洗用水,化验室器皿润洗用水,配液用水,蒸汽灭菌用水。根据项目环评要求,本项目中,化验室器皿第三次及以后清洗用水、纯水制备定期排污废水作为化验室废水,需要经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渝中污水处理厂。

同时中心化验室在运营期间化验分析过程中及溶液配置时会部分试剂成分或废水中的部分成分挥发产生一定量废气,在危废存储过程中也有少量挥发性废气产生,其废气的主要成分为酸雾及非*烷总烃等。根据环评要求,需要对此部分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目前本项目中仅设置了风管及通风机,无相关的处理设施,需要结合现场情况增加废气处理设施。

2.3 工期:30天。

2.4 质保期限:自*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有**日至今,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环境治理类或废水、废气治理类业绩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信誉要求:

3.5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 (略) 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 (略)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须与系统报价一致。)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地 址: (略) 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系人:吕老师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罗辑

电 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 (略) 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覃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


(略) 中心化验室废水、废气整改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 (略) (略) 中心化验室废水、废气整改项目,比 (略)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址: (略) 。

2.2 项目概况: (略) 中心化验 (略) 渝中区长滨路126号,属于污水处理厂配套化验室,位于渝中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五楼。中心化验室检测因子总计12种,包括:pH、COD、BOD5、SS、TP、TN、氨氮、粪大肠菌群、色度、LAS、石油类、动植物油。本项目的用水主要包括生活用水,地面清洁用水,纯水制备用水,化验室器皿第一次、二次清洗用水,化验室器皿第三次及以后清洗用水,化验室器皿润洗用水,配液用水,蒸汽灭菌用水。根据项目环评要求,本项目中,化验室器皿第三次及以后清洗用水、纯水制备定期排污废水作为化验室废水,需要经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渝中污水处理厂。

同时中心化验室在运营期间化验分析过程中及溶液配置时会部分试剂成分或废水中的部分成分挥发产生一定量废气,在危废存储过程中也有少量挥发性废气产生,其废气的主要成分为酸雾及非*烷总烃等。根据环评要求,需要对此部分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目前本项目中仅设置了风管及通风机,无相关的处理设施,需要结合现场情况增加废气处理设施。

2.3 工期:30天。

2.4 质保期限:自*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有**日至今,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环境治理类或废水、废气治理类业绩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信誉要求:

3.5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 (略) 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 (略)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须与系统报价一致。)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地 址: (略) 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系人:吕老师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罗辑

电 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 (略) 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覃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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