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分局体外除颤器购置竞争性磋商
普陀分局体外除颤器购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陀分局体外除颤器购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普陀分局 | ||
行政区域 | 普陀区 | 公告时间 | **日 21: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 ||
预算金额 | ¥9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逸颖 | ||
项目联系电话 | * 021-*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普陀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渡河路189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老师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姜逸颖 * 021-* |
项目概况
普陀分局体外除颤器购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C2024-0723-01
项目名称:普陀分局体外除颤器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普陀分局体外除颤器购置
2.采购项目内容:为提供有效的应急装备,普陀分局拟采购44台体外除颤器(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3.项目预算:968,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环保节能产品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磋商响应方为所投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或由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的指定代理商。如果磋商响应方是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果磋商响应方是授权代理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委托书;6.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页、《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及国家医疗器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7.所投设备的规格型号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者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方式:现场获取(须提前电话预约)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未失信证明需打印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如果磋商响应方是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磋商响应方是授权代理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页、《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及国家医疗器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凡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普陀分局
地址:大渡河路1895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联系方式:姜逸颖 * 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逸颖
电 话: * 02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陀分局体外除颤器购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普陀分局 | ||
行政区域 | 普陀区 | 公告时间 | **日 21: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 ||
预算金额 | ¥9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逸颖 | ||
项目联系电话 | * 021-*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普陀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渡河路189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老师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姜逸颖 * 021-* |
项目概况
普陀分局体外除颤器购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C2024-0723-01
项目名称:普陀分局体外除颤器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普陀分局体外除颤器购置
2.采购项目内容:为提供有效的应急装备,普陀分局拟采购44台体外除颤器(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3.项目预算:968,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环保节能产品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磋商响应方为所投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或由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的指定代理商。如果磋商响应方是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果磋商响应方是授权代理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委托书;6.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页、《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及国家医疗器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7.所投设备的规格型号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者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方式:现场获取(须提前电话预约)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未失信证明需打印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如果磋商响应方是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磋商响应方是授权代理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7)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页、《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及国家医疗器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凡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普陀分局
地址:大渡河路1895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静安区康宁路1021弄2号楼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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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姜逸颖
电 话: *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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