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南郊现代化标准化水厂建设与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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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南郊现代化标准化水厂建设与研究项目

原州区南郊现代化标准化水厂建设与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州区南郊现代化标准化水厂建设与研究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略) 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407-*-19-0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为宁 (略) ,招标人为宁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自控系统、安防系统、信息化系统设备(含安装)(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略) 原州区;

项目概况及规模:南郊净水厂于2017年建成投运,建设规模为5万m/d,净水厂主要处理任务为降低源水中的悬浮物(浊度)、杀菌消毒,工程采用主要水处理构筑物为: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翻板滤池,平时运行投加聚合氣化铝(PAC)、聚*烯酰胺(PAM)、次氯酸钠,原水水质恶化时另行投加粉末活性炭或高锰酸钾。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设备采购范围及内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等):本项目的自控系统、安防系统、信息化系统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设备供货及安装期为120日历天;

其 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资格),接受(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参与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3.2联合体成员个数(含牵头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个,且成员方不得在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

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发包人签订采购安装合同,就采购安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对内、对外的权利、责任、配合、管理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二期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二期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客服电话:*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0951-*。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设备采购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5%。(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文化街28号

联 系 人:马义海

电 话:0954-*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治平路63号

联 系 人:焦燕军

电 话:*

**日

原州区南郊现代化标准化水厂建设与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州区南郊现代化标准化水厂建设与研究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略) 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407-*-19-0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为宁 (略) ,招标人为宁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自控系统、安防系统、信息化系统设备(含安装)(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略) 原州区;

项目概况及规模:南郊净水厂于2017年建成投运,建设规模为5万m/d,净水厂主要处理任务为降低源水中的悬浮物(浊度)、杀菌消毒,工程采用主要水处理构筑物为: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翻板滤池,平时运行投加聚合氣化铝(PAC)、聚*烯酰胺(PAM)、次氯酸钠,原水水质恶化时另行投加粉末活性炭或高锰酸钾。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设备采购范围及内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等):本项目的自控系统、安防系统、信息化系统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设备供货及安装期为120日历天;

其 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资格),接受(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参与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3.2联合体成员个数(含牵头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个,且成员方不得在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

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应当与发包人签订采购安装合同,就采购安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对内、对外的权利、责任、配合、管理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二期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二期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客服电话:*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0951-*。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设备采购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1.5%。(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文化街28号

联 系 人:马义海

电 话:0954-*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治平路63号

联 系 人:焦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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