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琉璃河镇2024年9月-2026年9月各村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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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琉璃河镇2024年9月-2026年9月各村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琉璃河镇2024年9月-2026年9月各村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5989-XM001

项目名称:琉璃河镇2024年9月-2026年9月各村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琉璃河镇2024年9月-2026年9月各村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452

1项

本项目为琉璃河镇2024年9月-2026年9月各村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负责琉璃河镇 47个行政村其他垃圾的收集,并清运至琉璃河镇生活垃圾(其他垃圾)临时应急交投点,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约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取得行政许可部门关于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处于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惩戒状态,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项目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http://**/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日

所属行业类型: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担保:本项目不采用

批复:房财采购核[2024]254号

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请依照《 (略) 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执行。

本项目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者依 (略) 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应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质疑受理:联系方式:010-*;联系人:于晓宇。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2年、预算金额为452万元。

3.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办理获取手续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为确保供应商有效参与投标,保证项目招标采购顺利进行,请投标人在有效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周期内,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项目“关注”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页截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并注明办理事项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上述资料有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档,*@*63.com,电话告知工作人员(010-*),获取登记表格,同时将上述资料复印件3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快递方式(供应商承担邮费) (略) 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三层西侧301室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供应商须在有效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周期内完成上述事项,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房山区人民政府琉璃河地区办事处本级     

地址: (略) 房山区琉璃河镇北大街        

联系方式:张爽,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五岳 (略)             

地 址: (略) 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联系方式:于晓宇,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晓宇

电 话:  010-*

项目概况

琉璃河镇2024年9月-2026年9月各村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5989-XM001

项目名称:琉璃河镇2024年9月-2026年9月各村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琉璃河镇2024年9月-2026年9月各村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452

1项

本项目为琉璃河镇2024年9月-2026年9月各村其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负责琉璃河镇 47个行政村其他垃圾的收集,并清运至琉璃河镇生活垃圾(其他垃圾)临时应急交投点,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约2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取得行政许可部门关于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处于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惩戒状态,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项目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http://**/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日

所属行业类型: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担保:本项目不采用

批复:房财采购核[2024]254号

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请依照《 (略) 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执行。

本项目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者依 (略) 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应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质疑受理:联系方式:010-*;联系人:于晓宇。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2年、预算金额为452万元。

3.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3.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注册

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办理获取手续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为确保供应商有效参与投标,保证项目招标采购顺利进行,请投标人在有效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周期内,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项目“关注”或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页截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并注明办理事项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上述资料有效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档,*@*63.com,电话告知工作人员(010-*),获取登记表格,同时将上述资料复印件3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快递方式(供应商承担邮费) (略) 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三层西侧301室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供应商须在有效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周期内完成上述事项,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房山区人民政府琉璃河地区办事处本级     

地址: (略) 房山区琉璃河镇北大街        

联系方式:张爽,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五岳 (略)             

地 址: (略) 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联系方式:于晓宇,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晓宇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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