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服招标公告
园服招标公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遴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遴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报价单(按照公告要求列出单价,用信封装好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及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等;
5.企业园服生产经历及质量保证有关资料、证书复印件等;
6.样品1至3套供展示(遴选当天提供)。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对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因信息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一方承担。)
2.报名: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0日(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并递交资料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参与遴选)
报名详细地址:会同县第二幼儿园内
3.资格审查和择优筛选。2024年8月11日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并从中筛选出最优的2-3家企业。
4.通知筛选出的企业准备样衣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到现场遴选。
5.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6.公示公告。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则签订园服采购合同。
2.现场遴选地点:会同县第二幼儿园园办公室
3.遴选方式:在遴选现场,按照园服选用组织成员(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供货企业,得票数最高者为供货企业。
4.合同签订:公示5日后,幼儿园与被选定的园服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遴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遴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报价单(按照公告要求列出单价,用信封装好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及其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等;
5.企业园服生产经历及质量保证有关资料、证书复印件等;
6.样品1至3套供展示(遴选当天提供)。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对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因信息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一方承担。)
2.报名: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0日(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并递交资料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参与遴选)
报名详细地址:会同县第二幼儿园内
3.资格审查和择优筛选。2024年8月11日前,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并从中筛选出最优的2-3家企业。
4.通知筛选出的企业准备样衣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到现场遴选。
5.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6.公示公告。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则签订园服采购合同。
2.现场遴选地点:会同县第二幼儿园园办公室
3.遴选方式:在遴选现场,按照园服选用组织成员(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供货企业,得票数最高者为供货企业。
4.合同签订:公示5日后,幼儿园与被选定的园服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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