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五大道所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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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五大道所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五大道所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
行政区域 和平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15: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佳良、李志宇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警官,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世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康佳良、李志宇,022-*/*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五大道所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7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五大道所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五大道所办公用房修缮改造

数量:1项

服务要求:

1、工程免费保修期限为两年,自验收合格起开始计算,若因施工过失造成的质量事故,其损失和延长工期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协助 (略) 进行工程的运行管理及交接。

3、在保修期外,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30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出具的任命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供应商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备查)。6.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现金,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建议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     

地址: (略) 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        

联系方式:赵警官,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世新 (略)             

地 址: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联系方式:康佳良、李志宇,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佳良、李志宇

电 话:  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五大道所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
行政区域 和平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15: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佳良、李志宇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警官,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世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康佳良、李志宇,022-*/*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五大道所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7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五大道所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五大道所办公用房修缮改造

数量:1项

服务要求:

1、工程免费保修期限为两年,自验收合格起开始计算,若因施工过失造成的质量事故,其损失和延长工期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工程施工验收合格后,协助 (略) 进行工程的运行管理及交接。

3、在保修期外,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30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出具的任命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供应商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备查)。6.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现金,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建议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和平分局     

地址: (略) 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        

联系方式:赵警官,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世新 (略)             

地 址: (略) 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联系方式:康佳良、李志宇,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佳良、李志宇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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