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港航局集团舟山建筑智造科技有限公司钢带公开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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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港航局集团舟山建筑智造科技有限公司钢带公开询价

中铁建港航局集团(舟山) (略)

钢带询价函

(编号:CRCC-GHJZSZZ-2024-19)

公司:

我公司拟对一批钢带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贵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按要求编制报价表,(报价包含产品材料费、装吊、捆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报价截至时间详见铁建云采平台。

钢带询价资料如下:

一、物资报价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报价(含税)

税率

发站

交货地点

运距

投标基准价(元)

综合费/调整费用(元)

到场单价(元)

到场合价(元)

1

2

3

4=2+3

5=4*1

1

钢带

热轧 Q235 1.6×250mm

50









2

钢带

热轧 Q235 1.6×300mm

50










合计












1、单价确定方式:

1.1钢带组成结算单价=基准单价+调整价。调整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调整。基准单价以供应周期内21日、1日和11日的“我的钢铁网”首次公布的“热轧带钢”“规格:1.6*175-235*C”“材质:Q235B”“市场:天津”“钢厂:保利达”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为结算基准价,如遇参考日当日无网价时,以发布的前一个网价为参照。本次投标钢带规格型号基准价设定为3760元/吨(含税)。此单价仅用于本次招标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2、验收方式:

2.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2.3计量、验收方式:在交货地点钢带采用地磅过磅进行验收,无数量偏差。合理磅差率±2 ‰,若出现磅差时,合理磅差率内的正/负误差以*方磅单为准。如*方提出异议,可寻找第三方地磅过磅,磅差超过2‰的,以*方磅单为准。低于-2‰的,以第三方地磅磅单为准,第三方地磅过磅费由*方承担。

2.4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 (略) 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检验标准依据国家标准执行。

3、结算周期及发票要求:

每月22日至次月21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次月22日起双方根据实际供货签认的《现场物资验收单》进行对账确认,结算确认单必需包含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卖方按收货人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金额,开具全额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与合同买方进行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13%税率),税率根据国家税率调控发生改变。若卖方提供的发票不合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对买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付款方式:

4.1*方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E信通等方式支付货款到*方的合法银行账户,若*方以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E信通等方式支付,由此产生的贴息费用等均由*方承担。票据期限为6个月。

4.2卖方进场标的材料经复检合格,买方核实规格数量、金额无误后次月办理完成中间计量手续,卖方按买方要求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当月供货,次月结算,结算后第三个月支付至该批次结算款的60%,结算后第六个月支付至该批次结算款的80%,结算后第十二个月支付至该批次结算款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结算后第十八个月支付该批次结算款的100%。

5、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18个月,从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内。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在结算后第十八个月买方在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技术规格书:

规格型号:热轧,Q235,尺寸厚度1.6mm,宽度250mm和300mm。

技术指标参照GB/T 700-2006,要求屈服强度≥235MPa,抗拉强度370~500MPa,断后伸长率≥26%。见表:

7、项目名称:

中铁建港航局集团(舟山) (略) PHC大管桩年产64万延米智慧化产业园项目。

8、采购人名称:

中铁建港航局集团(舟山) (略)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汤淋钧*

二、交货情况

1、交货地点: (略) 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大道87号中铁建港航局集团(舟山) (略) 施工现场。

2、交货状态及条件:卖方送货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卖方卸车。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钢带地磅过磅计量以现场实际签认的收货量为准。

3、计划交货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以下规模: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一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厂须提供近一年同类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1份,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权威信贷机构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7、其他要求: (略) 、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一包一投,不接 (略) 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 (略) 参与申请; (略) 合规审查的厂家 (略) 不予合作;


,舟山

中铁建港航局集团(舟山) (略)

钢带询价函

(编号:CRCC-GHJZSZZ-2024-19)

公司:

我公司拟对一批钢带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贵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按要求编制报价表,(报价包含产品材料费、装吊、捆扎、运输、中转、仓储等到达交货地点的所有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报价截至时间详见铁建云采平台。

钢带询价资料如下:

一、物资报价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报价(含税)

税率

发站

交货地点

运距

投标基准价(元)

综合费/调整费用(元)

到场单价(元)

到场合价(元)

1

2

3

4=2+3

5=4*1

1

钢带

热轧 Q235 1.6×250mm

50









2

钢带

热轧 Q235 1.6×300mm

50










合计












1、单价确定方式:

1.1钢带组成结算单价=基准单价+调整价。调整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调整。基准单价以供应周期内21日、1日和11日的“我的钢铁网”首次公布的“热轧带钢”“规格:1.6*175-235*C”“材质:Q235B”“市场:天津”“钢厂:保利达”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为结算基准价,如遇参考日当日无网价时,以发布的前一个网价为参照。本次投标钢带规格型号基准价设定为3760元/吨(含税)。此单价仅用于本次招标开标时核算总价的依据,不作为将来中标后合同结算依据,不按此规定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2、验收方式:

2.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2.3计量、验收方式:在交货地点钢带采用地磅过磅进行验收,无数量偏差。合理磅差率±2 ‰,若出现磅差时,合理磅差率内的正/负误差以*方磅单为准。如*方提出异议,可寻找第三方地磅过磅,磅差超过2‰的,以*方磅单为准。低于-2‰的,以第三方地磅磅单为准,第三方地磅过磅费由*方承担。

2.4检验: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 (略) 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检验标准依据国家标准执行。

3、结算周期及发票要求:

每月22日至次月21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次月22日起双方根据实际供货签认的《现场物资验收单》进行对账确认,结算确认单必需包含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卖方按收货人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金额,开具全额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与合同买方进行结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13%税率),税率根据国家税率调控发生改变。若卖方提供的发票不合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对买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付款方式:

4.1*方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E信通等方式支付货款到*方的合法银行账户,若*方以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E信通等方式支付,由此产生的贴息费用等均由*方承担。票据期限为6个月。

4.2卖方进场标的材料经复检合格,买方核实规格数量、金额无误后次月办理完成中间计量手续,卖方按买方要求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当月供货,次月结算,结算后第三个月支付至该批次结算款的60%,结算后第六个月支付至该批次结算款的80%,结算后第十二个月支付至该批次结算款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结算后第十八个月支付该批次结算款的100%。

5、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18个月,从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内。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在结算后第十八个月买方在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技术规格书:

规格型号:热轧,Q235,尺寸厚度1.6mm,宽度250mm和300mm。

技术指标参照GB/T 700-2006,要求屈服强度≥235MPa,抗拉强度370~500MPa,断后伸长率≥26%。见表:

7、项目名称:

中铁建港航局集团(舟山) (略) PHC大管桩年产64万延米智慧化产业园项目。

8、采购人名称:

中铁建港航局集团(舟山) (略)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汤淋钧*

二、交货情况

1、交货地点: (略) 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大道87号中铁建港航局集团(舟山) (略) 施工现场。

2、交货状态及条件:卖方送货至买方工地指定地点,卖方卸车。如卖方供应的物资不是合同约定或计划指定的厂家产品,买方可拒收,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钢带地磅过磅计量以现场实际签认的收货量为准。

3、计划交货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代理商除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的授权书(鲜章正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合法有效证件,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投标物资月生产能力达到本工程月高峰需用量的一倍以上,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代理商:须提供与生产商签署的授权代理的授权函;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以下规模: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生产厂和代理商)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一年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或生产厂须提供近一年同类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1份,提供合同和发票证明(合同与发票应吻合);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权威信贷机构出具的信贷证明;信用良好,不存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7、其他要求: (略) 、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一包一投,不接 (略) 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 (略) 参与申请; (略) 合规审查的厂家 (略) 不予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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