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广丰区民政局广丰区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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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饶市广丰区民政局广丰区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丰区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养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广丰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广丰县 公告时间 **日 16: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丰区芦林街道月兔大道西侧(林科所公租房东侧地块)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丰区芦林街道月兔大道西侧(林科所公租房东侧地块)1号
预算金额 ¥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广丰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广丰区开源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广丰区芦林街道月兔大道西侧(林科所公租房东侧地块)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先生*

项目概况

广丰区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KJGFCG-2024-04

项目名称:广丰区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对我区2600名经济困难老年人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评估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⑧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后投标人相关查询结果页面截图)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 (略)

方式:上门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丰区芦林街道月兔大道西侧(林科所公租房东侧地块)1号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丰区芦林街道月兔大道西侧(林科所公租房东侧地块)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凡领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磋商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人的需求,成交后承担采购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磋商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3、本项目执行《 (略) 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承诺函后,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采购文件。

4、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广丰区民政局     

地址: (略) 广丰区开源路6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 (略)             

地 址: (略) 广丰区芦林街道月兔大道西侧(林科所公租房东侧地块)1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丰区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养老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广丰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广丰县 公告时间 **日 16: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丰区芦林街道月兔大道西侧(林科所公租房东侧地块)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丰区芦林街道月兔大道西侧(林科所公租房东侧地块)1号
预算金额 ¥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广丰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广丰区开源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广丰区芦林街道月兔大道西侧(林科所公租房东侧地块)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先生*

项目概况

广丰区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KJGFCG-2024-04

项目名称:广丰区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对我区2600名经济困难老年人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评估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⑧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后投标人相关查询结果页面截图)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扫描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 (略)

方式:上门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丰区芦林街道月兔大道西侧(林科所公租房东侧地块)1号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丰区芦林街道月兔大道西侧(林科所公租房东侧地块)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凡领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磋商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人的需求,成交后承担采购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磋商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3、本项目执行《 (略) 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承诺函后,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采购文件。

4、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广丰区民政局     

地址: (略) 广丰区开源路6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 (略)             

地 址: (略) 广丰区芦林街道月兔大道西侧(林科所公租房东侧地块)1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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