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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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EPC

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WQGGGC2024SL0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EPC) 由东发改字【2023】14号文件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东乌珠穆沁旗分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 (略) 受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东乌珠穆沁旗分局委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EPC) 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招标范围: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EPC) 设计、施工。

2、建设规模:本项目人工湿地处理规模为4000-6000立方米/日,同时考虑后续如若人工湿地进水量增大时的处理余量,远期处理规模可达8000立方米/日。项目占地面积约0.35平方千米(约527亩),其中:厌氧生物塘兼调节塘3700平方米、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平方米、兼性塘4200平方米、人工砾石床4000平方米、表流人工湿地兼好氧塘*平方米、渗透塘4500平方米。

2、建设地点: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西南约1公里处。

3、计划总投资:4580.*元

4、计划工期:2024年9月1日-2025年7月31日,共计333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计划工期仅为制作投标文件内容)

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项目特定的技术、经济、环保要求,确保设计成果在功能性、可靠性、可维护性、安全性、经济性、环保性等方面达到约定的高质量水平。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是本企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项目组成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及近5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1)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投标人所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只颁发 C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

(2)项目组成员包含招标文件内要求提供的以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的所有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等)。

(3)联合体投标双方企业均需要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证明资料。

综合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企业和联合企业)或独立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国家或者地方公开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3、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企业和联合企业)或独立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和“中国 (略) ”查询,投标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对单位行贿”的结果。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5)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6日,登录“锡 (略) 网站(http://**)”-“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登录(试运行)”-“企业、代理机构登录”-“锡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锡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如有补充通知可在中国 (略) (http://**);

内蒙古 (略) (http://**);

锡 (略) 网站(http://**)进行查看。

五.电子招投标

5.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 (略) 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通过“内 (略) CA互认系统”跨平台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通过后登录锡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点击同步内蒙古主体库诚信信息,即可同步相关信息。相关操作流程详见“锡 (略) 网站”-“办理CA服务”模块及2022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附件1、2操作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电话:0479-*,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5.2、根据锡 (略) (http://**)于2022年08月0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各投标人须按附件-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与实际操作不一致时,及时与技术支持联系。

5.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锡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5.4、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 (略) 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5.6、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 (略) 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到锡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驱动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

5.7、如有补充通知、澄清及变更可在中国 (略) 、内蒙古 (略) 、锡 (略) 网进行查看,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略) 站信息,如果未及时关注造成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锡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6.2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3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134.97.218:5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东乌 (略) 开标室开标室组织开标。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锡 (略) 网http://**);

内蒙古自治区 (略) (http://**.cn);

中国 (略) (http://**)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东乌珠穆沁旗分局

联系人:王浩伟

联系电话:0479-*

地址: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泰镇乌 (略) 36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 (略)

联系人:曲海林 赵文艳

电话:* *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振兴南街搏苑家园小区商业楼A座4楼

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WQGGGC2024SL0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EPC) 由东发改字【2023】14号文件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东乌珠穆沁旗分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 (略) 受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东乌珠穆沁旗分局委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EPC) 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招标范围: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EPC) 设计、施工。

2、建设规模:本项目人工湿地处理规模为4000-6000立方米/日,同时考虑后续如若人工湿地进水量增大时的处理余量,远期处理规模可达8000立方米/日。项目占地面积约0.35平方千米(约527亩),其中:厌氧生物塘兼调节塘3700平方米、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平方米、兼性塘4200平方米、人工砾石床4000平方米、表流人工湿地兼好氧塘*平方米、渗透塘4500平方米。

2、建设地点: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污水处理厂西南约1公里处。

3、计划总投资:4580.*元

4、计划工期:2024年9月1日-2025年7月31日,共计333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计划工期仅为制作投标文件内容)

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项目特定的技术、经济、环保要求,确保设计成果在功能性、可靠性、可维护性、安全性、经济性、环保性等方面达到约定的高质量水平。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是本企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项目组成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及近5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1)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投标人所在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只颁发 C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的,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

(2)项目组成员包含招标文件内要求提供的以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的所有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等)。

(3)联合体投标双方企业均需要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证明资料。

综合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企业和联合企业)或独立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国家或者地方公开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3、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企业和联合企业)或独立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和“中国 (略) ”查询,投标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对单位行贿”的结果。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5)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6日,登录“锡 (略) 网站(http://**)”-“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登录(试运行)”-“企业、代理机构登录”-“锡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锡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如有补充通知可在中国 (略) (http://**);

内蒙古 (略) (http://**);

锡 (略) 网站(http://**)进行查看。

五.电子招投标

5.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如投标人已有内蒙古自治 (略) 的CA数字证书则无须重新办理。CA数字证书申办成功后,需通过“内 (略) CA互认系统”跨平台登录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进行信息完善,完善后自行点击审核通过。通过后登录锡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点击同步内蒙古主体库诚信信息,即可同步相关信息。相关操作流程详见“锡 (略) 网站”-“办理CA服务”模块及2022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附件1、2操作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电话:0479-*,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5.2、根据锡 (略) (http://**)于2022年08月03日发布的《关于新版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各投标人须按附件-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与实际操作不一致时,及时与技术支持联系。

5.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锡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5.4、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投标人解密”流程开始后的30分钟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因招标 (略) 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

5.6、投标人在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前,须确保使用 (略) 络环境正常,须认真阅读办事指南、系统操作手册、各类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使用规定。投标人在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及进行相关操作前,须安装“内蒙古自治区CA及电子签章互通驱动”,可到锡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驱动下载”栏目中下载《新点驱动(内蒙古互通版)》。

5.7、如有补充通知、澄清及变更可在中国 (略) 、内蒙古 (略) 、锡 (略) 网进行查看,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略) 站信息,如果未及时关注造成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锡 (略)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6.2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3 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134.97.218:50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监督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东乌 (略) 开标室开标室组织开标。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锡 (略) 网http://**);

内蒙古自治区 (略) (http://**.cn);

中国 (略) (http://**)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东乌珠穆沁旗分局

联系人:王浩伟

联系电话:0479-*

地址: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泰镇乌 (略) 36号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 (略)

联系人:曲海林 赵文艳

电话:* *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振兴南街搏苑家园小区商业楼A座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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