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分公司购置业务用车项目邀请函
安徽分公司购置业务用车项目邀请函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安徽分公司购置业务用车项目 |
项目编号: | DYLYCG* |
项目地址: | (略) 包河 (略) 130号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12 (略) |
项目行业分类: | 货币金融服务 |
项目概况: | 本次采购腾势D9款DM-i980四驱尊贵型新能源业务用车。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18】9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 (略) 国资委《 (略) 国资委印发的通知》(深国资委【2023】32号)附件规定,符合“(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独家代理的情形,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3.根据《 (略)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国信制〔2024〕95号)第十五条,符合“(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独家代理的情形,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本项目因供应商为品牌直营、独家代理的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名称: | 安徽分公司购置业务用车项目邀请函 |
公告发布媒体: | 安徽分公司购置业务用车项目 |
招标段/包 | |
标段/包名称: | DYLYCG*/001/安徽分公司购置业务用车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DYLYCG*/001 |
服务期(天): | 60 |
服务期说明: |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采购腾势D9款DM-i980四驱尊贵型新能源业务用车。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18】9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 (略) 国资委《 (略) 国资委印发的通知》(深国资委【2023】32号)附件规定,符合“(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独家代理的情形,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3.根据《 (略)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国信制〔2024〕95号)第十五条,符合“(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独家代理的情形,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本项目因供应商为品牌直营、独家代理的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资格条件: | 资格条件 |
文件获取地点: | (略) 包河 (略) 130号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12 (略) |
开标地点: | (略) 包河 (略) 130号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12 (略) |
招标人信息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
采购单位地址: | 国信证券大厦3905 |
联系人: | 周惠 |
联系电话: | 0551-* |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安徽分公司购置业务用车项目 |
项目编号: | DYLYCG* |
项目地址: | (略) 包河 (略) 130号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12 (略) |
项目行业分类: | 货币金融服务 |
项目概况: | 本次采购腾势D9款DM-i980四驱尊贵型新能源业务用车。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18】9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 (略) 国资委《 (略) 国资委印发的通知》(深国资委【2023】32号)附件规定,符合“(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独家代理的情形,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3.根据《 (略)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国信制〔2024〕95号)第十五条,符合“(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独家代理的情形,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本项目因供应商为品牌直营、独家代理的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名称: | 安徽分公司购置业务用车项目邀请函 |
公告发布媒体: | 安徽分公司购置业务用车项目 |
招标段/包 | |
标段/包名称: | DYLYCG*/001/安徽分公司购置业务用车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DYLYCG*/001 |
服务期(天): | 60 |
服务期说明: |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次采购腾势D9款DM-i980四驱尊贵型新能源业务用车。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金【2018】9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 (略) 国资委《 (略) 国资委印发的通知》(深国资委【2023】32号)附件规定,符合“(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独家代理的情形,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3.根据《 (略)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国信制〔2024〕95号)第十五条,符合“(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独家代理的情形,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本项目因供应商为品牌直营、独家代理的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资格条件: | 资格条件 |
文件获取地点: | (略) 包河 (略) 130号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12 (略) |
开标地点: | (略) 包河 (略) 130号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12 (略) |
招标人信息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
采购单位地址: | 国信证券大厦3905 |
联系人: | 周惠 |
联系电话: | 0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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