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考站及实验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锦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考站及实验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考站及实验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8-08 至 2024-08-14
撰写单位: 北京中智 (略) 撰写人: 范巍
(锦州医科 (略) 考站及实验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 (略) 考站及实验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 (略) 考站及实验室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687,500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土建拆改工程:拆除隔墙、拆除门、拆除部分旧地板、拆除原洗手池、拆除窗帘盒及旧窗帘、拆除防盗窗、拆除原始灯光照明、拆除部分暖气片等,有残值物品放置*方指定位置。

改造水暖、强弱电系统:供暖系统按照设计布置、按照设备布置强电走线、门禁安装、弱电走线、布置照明系统位置、分体空调安装等。

装修装饰工程:顶棚装饰工程、墙面装饰工程、外墙维修、实验室墙体砌筑、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活动室及会议室墙体砌筑、门窗及窗台更换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工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中智 (略) ( (略) 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 (略) 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在辽宁 (略) 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在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为顺利参与项目响应,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
地 址: (略) (略) 三段40号
联系方式: 王老师、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中智 (略)
地 址: (略) 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 0416-*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北京分行
账户名称: 北京中智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巍
电 话: 0416-*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考站及实验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8-08 至 2024-08-14
撰写单位: 北京中智 (略) 撰写人: 范巍
(锦州医科 (略) 考站及实验室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 (略) 考站及实验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 (略) 考站及实验室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687,500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土建拆改工程:拆除隔墙、拆除门、拆除部分旧地板、拆除原洗手池、拆除窗帘盒及旧窗帘、拆除防盗窗、拆除原始灯光照明、拆除部分暖气片等,有残值物品放置*方指定位置。

改造水暖、强弱电系统:供暖系统按照设计布置、按照设备布置强电走线、门禁安装、弱电走线、布置照明系统位置、分体空调安装等。

装修装饰工程:顶棚装饰工程、墙面装饰工程、外墙维修、实验室墙体砌筑、地面铺设防静电地板、活动室及会议室墙体砌筑、门窗及窗台更换工程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工期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中智 (略) ( (略) 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 (略) 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在辽宁 (略) 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在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为顺利参与项目响应,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
地 址: (略) (略) 三段40号
联系方式: 王老师、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中智 (略)
地 址: (略) 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 0416-*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北京分行
账户名称: 北京中智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巍
电 话: 0416-*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