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3亿元上半年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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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3亿元上半年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24年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全面落实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突出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采购监管,聚力支持实体经济,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据统计,2024年上半年全区完成政府采购预算328.91亿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315.3亿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9%;节约资金13.61亿元,节约率达4.1%。

一、深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一是扶持中小企业。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确保中小企业获得更 (略) 场份额。2024年上半年全区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82.1%。二是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实施优先采购、预留份额等扶持政策,大力推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生产销售。截至2024年6月底,全区各级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12亿元,全区脱贫地区供应商通过“832平台”完成销售总额2.31亿元。三是推动绿色转型。 (略) 开展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提供政策指导。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执行商品和快递包装等绿色采购标准。2024年上半年,全区节能节水环保产品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比重均超96.6%。

二、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政府采购融资服务水平。持续深入推广线上“政采贷”业务,2024年1—6月新增“政采贷”中小企业余额占比80%;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截至2024年6月,为中小微企业开具各类电子保函355笔,开函金额达6998.6万元。二是维 (略) 场秩序。在全区统一清理政府采购领域排斥中小企业指定供应商、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 (略) 场秩序。在营 (略) 场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中小企业采购支持力度、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等方面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

一是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除涉密项目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行资金线上支付并使用线上履约验收功能。2024年上半年,全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率达99.98%。二是拓展政府采购云平台功能。深化电子证照、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签名)应用,加快政府采购与其他系统之间数据共享与衔接,完善电子合同在线签订功能,推进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2024年上半年全区在线签订合同达2677个, (略) 评审1939次,跨省评审5次。三是持续完善电子卖场平台。根据货物买卖合同、单一来源采购电子化等要求完善平台功能,深入推进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规范台式计算机、便携式和一体式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和防病毒软件等框架协议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质效。

四、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一是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对照采购人主体责任,梳理202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投诉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投诉案件较多的预算单位。研究建立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切实将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完善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严把专家选聘入口,对新专家在线培训、考试合格、审核公示通过后才能申请入库,截至2024年6月,完成全区第一批1294名新聘专家公示。对在库专家通过扣分制实现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评审专家不予续聘和解聘,督导专家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依法依规做好投诉举报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投诉处理标准流程,规范处理每一起投诉举报案件,坚持监管、法律、专家三方论证会商,确保投诉案件处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执法标准口径统一。


编辑:厅办公室


2024年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全面落实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突出重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技术支撑,加强采购监管,聚力支持实体经济,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据统计,2024年上半年全区完成政府采购预算328.91亿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315.3亿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9%;节约资金13.61亿元,节约率达4.1%。

一、深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一是扶持中小企业。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政策,确保中小企业获得更 (略) 场份额。2024年上半年全区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82.1%。二是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实施优先采购、预留份额等扶持政策,大力推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生产销售。截至2024年6月底,全区各级预算单位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12亿元,全区脱贫地区供应商通过“832平台”完成销售总额2.31亿元。三是推动绿色转型。 (略) 开展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提供政策指导。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执行商品和快递包装等绿色采购标准。2024年上半年,全区节能节水环保产品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比重均超96.6%。

二、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政府采购融资服务水平。持续深入推广线上“政采贷”业务,2024年1—6月新增“政采贷”中小企业余额占比80%;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截至2024年6月,为中小微企业开具各类电子保函355笔,开函金额达6998.6万元。二是维 (略) 场秩序。在全区统一清理政府采购领域排斥中小企业指定供应商、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 (略) 场秩序。在营 (略) 场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中小企业采购支持力度、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等方面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

一是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除涉密项目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行资金线上支付并使用线上履约验收功能。2024年上半年,全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率达99.98%。二是拓展政府采购云平台功能。深化电子证照、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签名)应用,加快政府采购与其他系统之间数据共享与衔接,完善电子合同在线签订功能,推进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2024年上半年全区在线签订合同达2677个, (略) 评审1939次,跨省评审5次。三是持续完善电子卖场平台。根据货物买卖合同、单一来源采购电子化等要求完善平台功能,深入推进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规范台式计算机、便携式和一体式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和防病毒软件等框架协议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质效。

四、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一是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对照采购人主体责任,梳理202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投诉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投诉案件较多的预算单位。研究建立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切实将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完善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严把专家选聘入口,对新专家在线培训、考试合格、审核公示通过后才能申请入库,截至2024年6月,完成全区第一批1294名新聘专家公示。对在库专家通过扣分制实现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评审专家不予续聘和解聘,督导专家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依法依规做好投诉举报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投诉处理标准流程,规范处理每一起投诉举报案件,坚持监管、法律、专家三方论证会商,确保投诉案件处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执法标准口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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