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中秋国庆福利物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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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中秋国庆福利物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建智达 (略) (略) 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 (略) 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中秋国庆福利物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略) 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中秋国庆福利物品采购项目

JZDWX-DL-*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 (略)

2、采购内容: (略) 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中秋国庆福利物品采购,约600份,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按实结算。每份福利品包括月饼、酸奶、橙汁、纸巾、牙膏、洗衣液等物品(详见采购需求)。

3、供货期:**日上午10:00前完成月饼备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派足人手进行清点与发放,其他产品按“日用品类”及“食品类”(共分2类)、每大类按一个快递包裹分装并配送(或快递,如为快递,仅接受顺丰或自营物流)至员工指定地点;误期违约金:千分之四/天,上限合同价的5%。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100%合格,所有货品剩余质保期应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月饼的“产品生产日期”距离“实际送货日期”应不超过30天。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20%,并按一赔三进行调换合格产品。

5、采购预算(同最高限价):42万元,即700元/份(本项目结算时700元为采购合同单价,固定不变,数量按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6、其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投标供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略) 投标, (略) , (略) 授权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如为分公司投标,则分公司“负责人”视同为本文件中“法定代表人”)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地点:北京建智达 (略) ( (略) 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日-**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时递交以下材料(资料不全不予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13时30分

投标地点: (略) 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特殊事项: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 (略) 精神卫生中心官网信息更正公告或本项目澄清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地址: (略) 钱荣路15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0-*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 (略)

联系地址: (略) 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人:杨亚*、张凤鸣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

电子邮件地址:*@*63.com



北京建智达 (略)

**日


北京建智达 (略) (略) 精神卫生中心的委托, (略) 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中秋国庆福利物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略) 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中秋国庆福利物品采购项目

JZDWX-DL-*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 (略)

2、采购内容: (略) 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中秋国庆福利物品采购,约600份,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按实结算。每份福利品包括月饼、酸奶、橙汁、纸巾、牙膏、洗衣液等物品(详见采购需求)。

3、供货期:**日上午10:00前完成月饼备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派足人手进行清点与发放,其他产品按“日用品类”及“食品类”(共分2类)、每大类按一个快递包裹分装并配送(或快递,如为快递,仅接受顺丰或自营物流)至员工指定地点;误期违约金:千分之四/天,上限合同价的5%。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100%合格,所有货品剩余质保期应不少于三分之二,其中月饼的“产品生产日期”距离“实际送货日期”应不超过30天。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20%,并按一赔三进行调换合格产品。

5、采购预算(同最高限价):42万元,即700元/份(本项目结算时700元为采购合同单价,固定不变,数量按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6、其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投标供应商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生产商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略) 投标, (略) , (略) 授权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如为分公司投标,则分公司“负责人”视同为本文件中“法定代表人”)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地点:北京建智达 (略) ( (略) 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日-**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提供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同时递交以下材料(资料不全不予接受):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附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13时30分

投标地点: (略) 滨湖区绣溪路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特殊事项: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 (略) 精神卫生中心官网信息更正公告或本项目澄清文件。??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地址: (略) 钱荣路156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0-*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 (略)

联系地址: (略) 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人:杨亚*、张凤鸣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

电子邮件地址:*@*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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