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土壤质量地力提升项目二期施工单位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土壤质量地力提升项目二期施工单位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土壤质量地力提升项目(二期)施工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要求,为了做好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土壤质量地力提升项目(二期)实施,现面向社会选聘项目施工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土壤质量地力提升项目(二期)
二、项目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首弓村
三、项目内容
本次土壤质量地力提升的实施面积为183亩,包含但不限于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运输、装卸、施用,地块土壤耕耙,技术指导,质保期保障,售后服务等项目。
四、项目概算
项目概算*元,财政资金列支。
五、选聘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施用的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须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选聘;
4.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选聘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去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2.公司简介、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报价函(含下浮率)单独密封;
4.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
注:选聘材料务必加盖公章,以密封方式报送,否则不予收取。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3.联系人:孙金带,*,089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选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土壤质量地力提升项目(二期)施工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要求,为了做好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土壤质量地力提升项目(二期)实施,现面向社会选聘项目施工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3年土壤质量地力提升项目(二期)
二、项目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首弓村
三、项目内容
本次土壤质量地力提升的实施面积为183亩,包含但不限于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运输、装卸、施用,地块土壤耕耙,技术指导,质保期保障,售后服务等项目。
四、项目概算
项目概算*元,财政资金列支。
五、选聘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施用的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须具有农业农村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选聘;
4.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选聘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去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2.公司简介、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报价函(含下浮率)单独密封;
4.施工管理人员名单、身份证
注:选聘材料务必加盖公章,以密封方式报送,否则不予收取。
七、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3.联系人:孙金带,*,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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