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公安局禁毒办无人机图谱识别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固原市公安局禁毒办无人机图谱识别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禁毒办)无人机图谱识别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21: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军有
项目联系电话 0954-*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原州区安康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军有 0954-*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拔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原州区晨光二期门面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刚 *
附件:
附件1 项目报名表.doc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禁毒办)无人机图谱识别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L-ZC2024-15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禁毒办)无人机图谱识别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磋商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分;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执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磋商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响应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 (略) 查询结果为准;(4)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并将资格条件中第(1)(2)(3)*@*26.com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箱形式获取磋商文件。(报名表请各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中自行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原州区安康路        

联系方式:王军有 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拔力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晨光二期门面房            

联系方式:陈刚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军有

电 话:   095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禁毒办)无人机图谱识别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日 21: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军有
项目联系电话 0954-*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原州区安康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军有 0954-*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拔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原州区晨光二期门面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刚 *
附件:
附件1 项目报名表.doc

项目概况

(略) 公安局(禁毒办)无人机图谱识别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L-ZC2024-15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禁毒办)无人机图谱识别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磋商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分;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执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磋商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响应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 (略) 查询结果为准;(4)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并将资格条件中第(1)(2)(3)*@*26.com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箱形式获取磋商文件。(报名表请各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中自行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原州区安康路        

联系方式:王军有 0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拔力 (略)             

地 址: (略) 原州区晨光二期门面房            

联系方式:陈刚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军有

电 话:   0954-*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