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经济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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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经济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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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经济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SJAD(采)[2024]044)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平罗县
一、招标条件
(略) 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经济评价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平罗县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圈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包括研究本项目的基
础资料和文件,梳理和研究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财务
分析,对项目银行融资可行性进行论证,编制经济评价报告及投资可行性报告,并就本项目
融资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供相应的咨询意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经济评价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经济评价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如投标服务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
(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
(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
(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略) 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
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
性 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
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6)按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
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
中产品;
(7)按财库〔2006〕90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
的产品;
(8)按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9)按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未能亲自参与,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上述资料应写明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3)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
用中国 ”网站(http://**.cn)及“ 中国 (略) ” (http://**.cn/)查询
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 ” 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网
站查询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5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将上述申请人资格所要求的资料(PDF 格式加盖公章)及回执函发送至代理
公司邮箱 *@*63.com,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宁夏顺捷安达 (略) 开标室( (略) 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
北侧 E5-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宁夏顺捷安达 (略) 开标室( (略) 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
北侧 E5-2 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经济评价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元):*.00 元;(大写:**万元整)。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5、采购内容: (略) 圈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包括研究本项目
的基础资料和文件,梳理和研究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
财务分析,对项目银行融资可行性进行论证,编制经济评价报告及投资可行性报告,并就本
项目融资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供相应的咨询意见。详见采购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开启
1、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夏顺捷安达 (略) 开标室( (略) 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北侧 E5-
2 号)。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政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罗县 (略)
地 址: (略) 平罗县
联 系 人:吴晓玲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顺捷安达 (略)
地 址: 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 E5-2 号
联 系 人: 王乾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经济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SJAD(采)[2024]044)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平罗县
一、招标条件
(略) 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经济评价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平罗县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 圈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包括研究本项目的基
础资料和文件,梳理和研究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财务
分析,对项目银行融资可行性进行论证,编制经济评价报告及投资可行性报告,并就本项目
融资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供相应的咨询意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经济评价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经济评价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如投标服务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
(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
(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
(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 号》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略) 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
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
性 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
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按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6)按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
见》的通知》,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
中产品;
(7)按财库〔2006〕90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的意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
的产品;
(8)按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9)按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未能亲自参与,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上述资料应写明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3)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
用中国 ”网站(http://**.cn)及“ 中国 (略) ” (http://**.cn/)查询
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 ” 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网
站查询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5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将上述申请人资格所要求的资料(PDF 格式加盖公章)及回执函发送至代理
公司邮箱 *@*63.com,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宁夏顺捷安达 (略) 开标室( (略) 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
北侧 E5-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宁夏顺捷安达 (略) 开标室( (略) 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
北侧 E5-2 号)。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经济评价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元):*.00 元;(大写:**万元整)。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5、采购内容: (略) 圈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包括研究本项目
的基础资料和文件,梳理和研究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
财务分析,对项目银行融资可行性进行论证,编制经济评价报告及投资可行性报告,并就本
项目融资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供相应的咨询意见。详见采购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二、开启
1、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宁夏顺捷安达 (略) 开标室( (略) 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北侧 E5-
2 号)。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 政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罗县 (略)
地 址: (略) 平罗县
联 系 人:吴晓玲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顺捷安达 (略)
地 址: 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 E5-2 号
联 系 人: 王乾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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