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遴选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商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某部遴选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商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某部遴选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商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遴选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商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2024-JWHBHD-F1002 服务地点:邯郸地区,具体地点按片区分配 服务期限:1年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元 ; 3.本项目确定3家供应商中标(备选1家副食品供应商作为替补,3家中标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出现违规解除合同情况后,视情递补顺延),中标数量比例按1:3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报价高于或等于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9至2024-08-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不允许外包、分包,提供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部队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泄露部队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如出现违约,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供应商。(格式自拟)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30 09:00 ,地点为 (略) 邯 (略) 79号新凯悦酒店三楼凯悦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中国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8时30分。(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三)投标地点: (略) 邯 (略) 79号新凯悦酒店三楼凯悦厅。(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 系 人:韩杨、卢玲菊办公电话:0311-*-800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某部 电话:031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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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遴选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商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遴选2024年度副食品配送商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2024-JWHBHD-F1002 服务地点:邯郸地区,具体地点按片区分配 服务期限:1年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元 ; 3.本项目确定3家供应商中标(备选1家副食品供应商作为替补,3家中标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出现违规解除合同情况后,视情递补顺延),中标数量比例按1:3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报价高于或等于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9至2024-08-15,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不允许外包、分包,提供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8.投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部队安全保密规定,严禁泄露部队信息,如人员、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等敏感信息。如出现违约,并造成后果的,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供应商。(格式自拟)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30 09:00 ,地点为 (略) 邯 (略) 79号新凯悦酒店三楼凯悦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中国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30日8时30分。(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9时00分。(三)投标地点: (略) 邯 (略) 79号新凯悦酒店三楼凯悦厅。(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 系 人:韩杨、卢玲菊办公电话:0311-*-800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某部 电话:0310-*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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