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公司年摩托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宜春公司年摩托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宜春公司2024-2026年摩托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241IE* | ||
项目地址: | (略) 袁州 (略) 109号宜 (略) | ||
项目概况: | 宜春公司2024-2026年摩托车维修服务采购 | ||
公告名称: | 宜春公司2024-2026年摩托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详细公告内容见公告附件 | ||
采购单位名称: | 宜 (略)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宜春公司2024-2026年摩托车维修服务采购 | ||
资格条件: |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响应人为分支机构的,响应 (略) (机构)独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响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其他要求: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响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关联关系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 (略) (略) (略) (略) 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响应人 (略) (略) (略) (略) 黑名单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响应的其他情形。 | ||
联系人: | 易庆梅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名称: | 宜春公司2024-2026年摩托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241IE* | ||
项目地址: | (略) 袁州 (略) 109号宜 (略) | ||
项目概况: | 宜春公司2024-2026年摩托车维修服务采购 | ||
公告名称: | 宜春公司2024-2026年摩托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详细公告内容见公告附件 | ||
采购单位名称: | 宜 (略)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宜春公司2024-2026年摩托车维修服务采购 | ||
资格条件: |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响应人为分支机构的,响应 (略) (机构)独家授权委托书原件、总公司(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响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其他要求: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响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关联关系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2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 (略) (略) (略) (略) 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响应人 (略) (略) (略) (略) 黑名单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响应的其他情形。 | ||
联系人: | 易庆梅 | ||
联系电话: | * |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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