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北京分公司北大游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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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北京分公司北大游学招标公告

新华保险北京分公司北大游学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17:59:41
(略)
类型:公开招标

(略) 北大游学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略) 北大游学(项目编号:0733-*)由新华 (略) 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委托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北大游学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中标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北大校园内进行学习培训游学服务,为期三天两晚。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计划确定中标供应商后20个工作日左右开始项目,具体日期以实际进度规划为准。

2.5实施地点:北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具有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相关服务,或提供相关资质、认证证书;(2)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保险行业的类似项目实施案例不少于100人出行的类似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及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在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 (略) 址:http://**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882024815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5.2投标人应提供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③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朝阳区 (略) 59号京城机电大厦18层1803室现场登记领购信息、缴费领购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500元。需要采用邮购方式的,须将前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ttp://**,联系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须缴费并登记领购信息,由工作人员邮件发出/邮寄出招标文件(邮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828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朝阳区 (略) 59号京城机电大厦18层1810会议室。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金融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 (略) 北京分公司

地址: (略) 丰台区凤 (略) 1号楼鼎兴大厦B座11层

联系人:李阳

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 (略) 59号京城机电大厦16-19F

联系人:刘通、马鹏飞、佟雪、符群慕

电话:010-*-612、611、609

电子邮件:*@*ttp://**

(略)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银行账号:*3606

招标人:新华 (略) 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8月8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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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8 17:59:41
(略)
类型: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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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略) 北大游学(项目编号:0733-*)由新华 (略) 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委托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北大游学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中标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北大校园内进行学习培训游学服务,为期三天两晚。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计划确定中标供应商后20个工作日左右开始项目,具体日期以实际进度规划为准。

2.5实施地点:北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具有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相关服务,或提供相关资质、认证证书;(2)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保险行业的类似项目实施案例不少于100人出行的类似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及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在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 (略) 址:http://**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882024815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5.2投标人应提供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③经办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朝阳区 (略) 59号京城机电大厦18层1803室现场登记领购信息、缴费领购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为500元。需要采用邮购方式的,须将前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ttp://**,联系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须缴费并登记领购信息,由工作人员邮件发出/邮寄出招标文件(邮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828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朝阳区 (略) 59号京城机电大厦18层1810会议室。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金融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华 (略) 北京分公司

地址: (略) 丰台区凤 (略) 1号楼鼎兴大厦B座11层

联系人:李阳

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 (略) 59号京城机电大厦16-19F

联系人:刘通、马鹏飞、佟雪、符群慕

电话:010-*-612、611、609

电子邮件:*@*ttp://**

(略)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银行账号:*3606

招标人:新华 (略) 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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