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研究院中药民族药研究中心工作区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医药研究院中药民族药研究中心工作区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广西 (略) 中药民族药研究中心工作区域改造工程

二、项目控制价:*.05元。

三、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略) 东葛路20-1号。

(二)工程内容:砌筑、门窗、油漆、涂料、裱糊、电气设备安装、台式通风柜、立式通风柜、通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45天。

(四)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

(五)报价要求:报价详见项目招标控制价,其费用包含成本及利润、税金、运输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费、装卸费、保险费、管理费及后续检验等费用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单位需在完工后提供结算书、竣工图等资料进行审核和结算。

(六)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后,中标单位10个工作日内开具有效等额发票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到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出返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经采购人核算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单位;

(七)本项目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返工,返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者装饰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工程施工资质。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投标文件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一,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同时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六、成交规则

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及资格材料经初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详评,评审小组将按本评审办法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一)报价为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内的全部价格,至少包括:(1)服务的价格(包括人工、材料等);(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三)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可邀请供应商二次报价,按照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供应商;如二次报价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四)对于首次组织采购时因有效竞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无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日—8月1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投标地点: (略) 东葛路20-1号广西 (略) 办公楼5楼515室

联系电话:0771-* 李老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日





一、工程名称:广西 (略) 中药民族药研究中心工作区域改造工程

二、项目控制价:*.05元。

三、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略) 东葛路20-1号。

(二)工程内容:砌筑、门窗、油漆、涂料、裱糊、电气设备安装、台式通风柜、立式通风柜、通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45天。

(四)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

(五)报价要求:报价详见项目招标控制价,其费用包含成本及利润、税金、运输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费、装卸费、保险费、管理费及后续检验等费用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单位需在完工后提供结算书、竣工图等资料进行审核和结算。

(六)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后,中标单位10个工作日内开具有效等额发票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到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出返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经采购人核算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单位;

(七)本项目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返工,返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或者装饰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工程施工资质。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报价。

五、投标文件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一,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同时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响应无效)。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六、成交规则

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及资格材料经初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详评,评审小组将按本评审办法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一)报价为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内的全部价格,至少包括:(1)服务的价格(包括人工、材料等);(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3)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内容应与采购需求所列内容一致,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三)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可邀请供应商二次报价,按照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供应商;如二次报价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四)对于首次组织采购时因有效竞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采购的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无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日—8月1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投标地点: (略) 东葛路20-1号广西 (略) 办公楼5楼515室

联系电话:0771-* 李老师



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