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大庆防洪安肇新河二村农道桥改建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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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大庆防洪安肇新河二村农道桥改建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庆防洪安肇新河二村农道桥改建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51-*
采购单位 (略) 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萨尔图区晚报大街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先生0459-*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大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女士0451-*

项目概况

大庆防洪安肇新河二村农道桥改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包2 [*]SLSJY[CS]*]-JL

项目名称:大庆防洪安肇新河二村农道桥改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2:大庆防洪安肇新河二村农道桥改建监理;

包3:大庆防洪安肇新河二村农道桥改建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2:拟参加本合同包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水利行业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包3:拟参加本合同包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水利行业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06室

方式:现场获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申请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2、项目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发布媒介: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6、 (略) 进行磋商文件购买并现场确认报名。

7、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采用“现场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单独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进行签到,不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9、采用“线下评标”模式进行评标,因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而被拒绝接收的响应文件无效,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1、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包2:人民币*仟元整(¥4,000.00元);包3:人民币*仟元整(¥2,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于成交结果成立后三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付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萨尔图区晚报大街49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0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大禹 (略)             

地 址: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楼            

联系方式:刘女士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4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庆防洪安肇新河二村农道桥改建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51-*
采购单位 (略) 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萨尔图区晚报大街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先生0459-*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大禹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女士0451-*

项目概况

大庆防洪安肇新河二村农道桥改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包2 [*]SLSJY[CS]*]-JL

项目名称:大庆防洪安肇新河二村农道桥改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2:大庆防洪安肇新河二村农道桥改建监理;

包3:大庆防洪安肇新河二村农道桥改建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2:拟参加本合同包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水利行业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包3:拟参加本合同包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水利行业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06室

方式:现场获取。(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申请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2、项目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发布媒介: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6、 (略) 进行磋商文件购买并现场确认报名。

7、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采用“现场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单独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进行签到,不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9、采用“线下评标”模式进行评标,因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递交而被拒绝接收的响应文件无效,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1、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包2:人民币*仟元整(¥4,000.00元);包3:人民币*仟元整(¥2,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于成交结果成立后三日内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付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萨尔图区晚报大街49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04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大禹 (略)             

地 址: (略) (略) 香坊区农林街40号5楼            

联系方式:刘女士04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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