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路实验学校气体灭火装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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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路实验学校气体灭火装置工程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长青路实验学校气体灭火装置工程已由批准实施,项目 (略) 城市建设 (略)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略)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长青路实验学校 (2)工程规模:约12.66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7日历天

4、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长青路实验学校气体灭火装置工程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请投标人于**日至** (略) (略) 网站本项目公告下方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在报名期限内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手机及邮箱)*@*63.com邮箱,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本工程名称,未发送或逾期发送视同未报名。

9、其他:本项目开标时间为**日9时 00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在线开标公证系统”网址(http://**:8003/login),按系统提示完成投标、开标流程(推荐使用Windows10操作系统,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或Win10自带浏览器Edge)。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与或完成投标、开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郑女士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 电 话:*

招标人地址: (略) 广场路8号 代理机构地址:东达翰林缘小区12-104号

**日


1、本招标项目长青路实验学校气体灭火装置工程已由批准实施,项目 (略) 城市建设 (略)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略)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长青路实验学校 (2)工程规模:约12.66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7日历天

4、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长青路实验学校气体灭火装置工程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1)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请投标人于**日至** (略) (略) 网站本项目公告下方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在报名期限内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手机及邮箱)*@*63.com邮箱,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本工程名称,未发送或逾期发送视同未报名。

9、其他:本项目开标时间为**日9时 00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在线开标公证系统”网址(http://**:8003/login),按系统提示完成投标、开标流程(推荐使用Windows10操作系统,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或Win10自带浏览器Edge)。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与或完成投标、开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 郑女士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 电 话:*

招标人地址: (略) 广场路8号 代理机构地址:东达翰林缘小区12-104号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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