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配套建设-耳鼻喉科设备招标公告
河口区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配套建设-耳鼻喉科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 | 发布时间 | 2024-08-13 |
项目名称 | 河 (略) 综合病房楼配套建设项目-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 阅读量 | 6 |
河 (略) 综合病房楼配套建设项目-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 (略) 综合病房楼配套建设项目-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一个包 | 河 (略) 综合病房楼配套建设项目-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者经营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 3、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产品所属类别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6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山东 (略) ( (略) (略) 28号国科产业园7-1号( (略) (略) 交叉口)二楼办公室)。
3、方式:凡有意 (略) 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医疗产品所属类别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放磋商文件,文件费300元/份,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2日14时00分至2024年8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28号国科产业园7-1号( (略) (略) 交叉口)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略) 河 (略)
地址: (略) 河 (略) 2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址: (略) (略) 28号国科产业园7-1号二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编号 | / | 发布时间 | 2024-08-13 |
项目名称 | 河 (略) 综合病房楼配套建设项目-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 阅读量 | 6 |
河 (略) 综合病房楼配套建设项目-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 (略) 综合病房楼配套建设项目-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一个包 | 河 (略) 综合病房楼配套建设项目-耳鼻喉科设备采购项目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者经营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磋商时按要求提供); 3、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产品所属类别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6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山东 (略) ( (略) (略) 28号国科产业园7-1号( (略) (略) 交叉口)二楼办公室)。
3、方式:凡有意 (略) 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医疗产品所属类别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资料经审查合格后,发放磋商文件,文件费300元/份,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限: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2日14时00分至2024年8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28号国科产业园7-1号( (略) (略) 交叉口)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略) 河 (略)
地址: (略) 河 (略) 2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址: (略) (略) 28号国科产业园7-1号二楼
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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