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大队通港路消防救援站训练塔及场地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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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大队通港路消防救援站训练塔及场地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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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保税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 采购项目名称:保税区大队通港路消防救援站训练塔及场地维修

三、 采购项目编号:LNYCDL*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DL*
项目名称:保税区大队通港路消防救援站训练塔及场地维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保税区大队通港路消防救援站训练塔及场地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工程,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注:1.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辽宁”网站(http://**)、“信用大连”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日至**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方式: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一份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仅限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现金或对公转账)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联系人: 肖丽娜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2、采购人名称: 大连保税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保税区通港路117号

※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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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保税区消防救援大队

二、 采购项目名称:保税区大队通港路消防救援站训练塔及场地维修

三、 采购项目编号:LNYCDL*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DL*
项目名称:保税区大队通港路消防救援站训练塔及场地维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保税区大队通港路消防救援站训练塔及场地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工程,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注:1.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辽宁”网站(http://**)、“信用大连”网站(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日至**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方式: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一份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仅限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现金或对公转账)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辽宁 (略) 会议室( (略) 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联系人: 肖丽娜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中山区长江东路9号中信丰悦大厦28层03号

2、采购人名称: 大连保税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0411-*

传真: /

地址: (略) 保税区通港路117号

※特别说明:根据《 (略) 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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