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子站搬迁选址监测论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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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子站搬迁选址监测论证招标公告

(略) 景林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的委托,现对“ (略) 空气子站搬迁选址监测论证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HJL003

项目名称: (略) 空气子站搬迁选址监测论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 (略) 空气子站搬迁选址监测论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 (略) 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镇平台链接- (略) 生态环境分局-主动法定公开内容-招标采购”自行下载本项目公告及附件。

(3)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有序编制在一个PDF文档(加盖公章)中并发送至邮箱(*@*q.com)给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未发送邮箱(或发送错误,或发送未收到)的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现场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4)登记联系方式及疑问咨询:金工 *

(5)售价:每套人民币 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生态环境分局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生态环境分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潜在供应商必须在获取时间完成磋商文件获取(包括参与项目、缴纳费用、获取文件),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问题,请与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

4.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等,将在“ (略) 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镇平台链接- (略) 生态环境分局-主动法定公开内容-招标采购”上统一发布,请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健康东路221号

联系方式:夏科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景林 (略)

地  址: (略) 雍景湾商业办公楼三层

联系方式:金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   话:*

8.13定稿-- (略) 空气子站搬迁选址监测论证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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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景林 (略) (略) (略) 生态环境分局的委托,现对“ (略) 空气子站搬迁选址监测论证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HJL003

项目名称: (略) 空气子站搬迁选址监测论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万元

最高限价:15万元

采购需求: (略) 空气子站搬迁选址监测论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 (略) 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镇平台链接- (略) 生态环境分局-主动法定公开内容-招标采购”自行下载本项目公告及附件。

(3)供应商如参加本项目投标,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有序编制在一个PDF文档(加盖公章)中并发送至邮箱(*@*q.com)给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登记,未发送邮箱(或发送错误,或发送未收到)的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现场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

(4)登记联系方式及疑问咨询:金工 *

(5)售价:每套人民币 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生态环境分局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生态环境分局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潜在供应商必须在获取时间完成磋商文件获取(包括参与项目、缴纳费用、获取文件),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问题,请与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

4.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等,将在“ (略) 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镇平台链接- (略) 生态环境分局-主动法定公开内容-招标采购”上统一发布,请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略) 健康东路221号

联系方式:夏科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景林 (略)

地  址: (略) 雍景湾商业办公楼三层

联系方式:金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   话:*

8.13定稿-- (略) 空气子站搬迁选址监测论证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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