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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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银川 (略)

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Y-(询)-2023-09

项目名称: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元):工程总造价的1.9%

最高限价(如有):工程总造价的1.9%

采购类型: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约100天,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涉及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创新、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本单位企业类型。

(9)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注: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2.1 有意投标的供应商须填写本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后将盖章的登记表以PDF格式发送至银川 (略) 邮箱(*@*q.com)进行报名,邮件内容里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及相关有效信息,对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投标商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3、地点:银川 (略) 。

4、方式: 自行获取 。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银川 (略) 行政楼620会议室

银川 (略)

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Y-(询)-2023-09

项目名称: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试点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元):工程总造价的1.9%

最高限价(如有):工程总造价的1.9%

采购类型: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约100天,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涉及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创新、绿色建材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未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必须明确本单位企业类型。

(9)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注: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 10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

2.1 有意投标的供应商须填写本公告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后将盖章的登记表以PDF格式发送至银川 (略) 邮箱(*@*q.com)进行报名,邮件内容里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及相关有效信息,对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投标商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3、地点:银川 (略) 。

4、方式: 自行获取 。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银川 (略) 行政楼620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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