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红十字会自行管理实施细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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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红十字会自行管理实施细则招标公告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自行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略) 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自行采购, (略) 、市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下、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金额小于60万元(含)的非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条 自行采购的基本原则:

预算在先原则。各部室原则上所有自行采购项目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管理,无预算不采购。

总额控制原则。各部室每年自行采购项目金额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数,原则上年初未编制采购预算的项目不予以追加。

事前审批原则。各部室自行采购项目本着先审批后采购原则,严禁先采购后审批。

厉行节约原则。各部室自行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倡导节约为先,可视实际情况在规定内灵活选择采购方式进行。

第四条 自行采购范围:包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金额小于60万元(含)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两部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下项目,即按照《 (略) 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但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单位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内的采购项目,严 (略) 市级集中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金额小于60万元(含)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即按照《 (略) 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由单位自行采购。采购金额60万及以上的,严 (略) 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五条自行采购方式:单位自行采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采取网上商城采购和线下采购两种方式。

(一)网上商城采购适用范围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自行采购项目,原则上优先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自行采购项目, (略)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查询可提供采购服务的,也可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二)线下采购适用范围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限额以下,且不超过1万元内的零散货物、工程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可采取线下采购方式。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自行采购项目,可采取线下采购方式。

3.采取网上商城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因网上商城报价不足3家采购失败的,可采取线下采购方式。

4.采取网上商城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因网上商城报价明显高于线下询价价格的,可采取线下采购方式。

第六条自行采购程序:

(一)网上商城采购程序

1.网上商城采购方式共分为四种:直购、议价、竞价和需求性采购。

2.具体程序如下:

(1)各采购需求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查询,确认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能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2)各采购需求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办公室协助),根据采购金额大小,选择直购、议价、竞价和需求性采购方式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其中: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的项目,可采取直购方式进行;采购金额5万元及以上项目,采取议价、竞价方式进行;需通过需求性采购的项目,按网上商城需求性采购方式进行。

(3)成交后,采购需 (略) 红十字会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送货,双方验收合格后在《自行采购履约验收单》(见附件)上签收。采购结束后,采购需求部室将相关资料整理好交办公室,办公室审核后协助办理后续支付手续。

(二)线下采购程序

1.线下采购方式暂时限定为五种:直接采购、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委托代理机构采购和急需采购。

2.具体程序如下:

(1)直接采购

5万元以下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可采取直接采购。由采购需求部室直接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询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完成采购。采购过程中要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做好合同、验收单等采购资料收集管理。

(2)询价采购

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可由采购需求部室按照货比三家原则,采用询价采购。

①采购需求部室成立采购小组,负责制定采购需求,采购小组一般应由部室分管领导、部室负责人、经办人员3人以上组成。

②采购小组应向不少于3家的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发送《 (略) 红十字会线下采购询价单》(见附件)并收取供应商报价单,采购小组填写《 (略) 红十字会线下采购评价记录单》(见附件),按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3)公告采购

1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采购项目采用公告采购。

①由采购需求部室牵头成立采购小组,负责制定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采购小组一般应由部室分管领导、部室负责人、经办人员3人以上组成,机关监事会工作部参与采购过程监督。

②按照信息公开流程,采购小组在宜昌红十字会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同时发布《 (略) 红十字会线下采购询价单》(见附件)或者采购需求部室要求的其他文本,最少公告3个工作日。

③公告结束后,采购小组收集供应商报价资料,对照评分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评分,根据评分情况填写《 (略) 红十字会线下采购评价记录单》(见附件),按最高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如采购小组对报价不满意,可邀请供应商二次报价和评分。

(4)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3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可采用公告采购方式,也可委托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代理采购。由采购需求部室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选择适当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完成采购。

(5)急需采购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机关运行,单位10万元及以下的急需解决、时间要求紧的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涉及文印、信息系统、内网设备等后续维保服务,与上级红十字会以及其他上级部门保持一致或上级部门有要求的采购项目,红十字会应急救灾救助物资、业务相关专业软件、专业器材和专业书籍,机关后勤服务,涉密涉敏的服务,可按急需采购原则由采购需求部室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或框架协议内供应商直接采购。

纳入急需采购的项目,原则上事前应依照会党组“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上会确定。因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上党组会议研究的,应事后向党组会议专题报告采购事由和采购情况。

3.成交后,采购需 (略) 红十字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送货,双方验收合格后在《自行采购履约验收单》(见附件)上签收。采购结束后,采购需求部室将有关采购项目资料整理好交办公室,办公室审核后协助办理后续支付手续。

第七条单位自行采购中拟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自行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0]4号)执行。

第八条单位自行采购项目中凡属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的,严格按规定提前经会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后办理。

第九条单位自行采购应优先购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的发展。

第十条采购中不得将政府采购限额以上项目或应当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采取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一条经保密部门批复的涉密项目,单位应当对承接项目供应商保密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自行采购的组织:采购原则上由各采购需求部室具体负责,办公室负责单位自行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监事会工作部负责单位自行采购工作的监督。

各责任部室(小组)主要职责:

(一)采购需求部室:预算编报时申报本部室下年度自行采购预算建议数,协助办公室编制年度采购预算;提出采购申请及方案;牵头成立采购小组;负责制定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办理采购项目合同和相关文件的签订以及收集整理;提交采购资金支付申请和办理结算;协助采购形成的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

(二)采购小组:整理采购的相关资料,编制采购文件;组织执行采购流程;组织采购项目验收;负责整理和归档采购文件资料。

(三)办公室:汇总编制单位年度采购预算;确定资金来源;审核采购资金支付;资产购置后进行登记;保 (略)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账号,对相关部室及采购小组的采购程序进行指导;在采购责任部室和采购小组的协助下归档采购文件资料。

(四)监事会工作部:对采购活动及责任部室、采购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对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合同文件、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进行合理性、合规性监督。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与新出台的政策制度相冲突的,以国家的政策规定和上级管理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单位使用上级红十字会项目资金、往来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等非政府预算资金进行的部门采购活动,除有明确的上级要求、项目执行要求或捐赠意愿要求外,按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五条 (略) 红十字服务中心按照执行。

第十六条本 (略) 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解释,从**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自行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略) 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自行采购, (略) 、市政府集中采购相关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下、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金额小于60万元(含)的非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条 自行采购的基本原则:

预算在先原则。各部室原则上所有自行采购项目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管理,无预算不采购。

总额控制原则。各部室每年自行采购项目金额不得超过年度预算数,原则上年初未编制采购预算的项目不予以追加。

事前审批原则。各部室自行采购项目本着先审批后采购原则,严禁先采购后审批。

厉行节约原则。各部室自行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倡导节约为先,可视实际情况在规定内灵活选择采购方式进行。

第四条 自行采购范围:包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金额小于60万元(含)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两部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以下项目,即按照《 (略) 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但在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单位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内的采购项目,严 (略) 市级集中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金额小于60万元(含)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即按照《 (略) 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由单位自行采购。采购金额60万及以上的,严 (略) 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第五条自行采购方式:单位自行采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采取网上商城采购和线下采购两种方式。

(一)网上商城采购适用范围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自行采购项目,原则上优先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自行采购项目, (略)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查询可提供采购服务的,也可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二)线下采购适用范围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限额以下,且不超过1万元内的零散货物、工程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可采取线下采购方式。

2.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自行采购项目,可采取线下采购方式。

3.采取网上商城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因网上商城报价不足3家采购失败的,可采取线下采购方式。

4.采取网上商城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因网上商城报价明显高于线下询价价格的,可采取线下采购方式。

第六条自行采购程序:

(一)网上商城采购程序

1.网上商城采购方式共分为四种:直购、议价、竞价和需求性采购。

2.具体程序如下:

(1)各采购需求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查询,确认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是否能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2)各采购需求部 (略)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办公室协助),根据采购金额大小,选择直购、议价、竞价和需求性采购方式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其中:采购金额5万元以下的项目,可采取直购方式进行;采购金额5万元及以上项目,采取议价、竞价方式进行;需通过需求性采购的项目,按网上商城需求性采购方式进行。

(3)成交后,采购需 (略) 红十字会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送货,双方验收合格后在《自行采购履约验收单》(见附件)上签收。采购结束后,采购需求部室将相关资料整理好交办公室,办公室审核后协助办理后续支付手续。

(二)线下采购程序

1.线下采购方式暂时限定为五种:直接采购、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委托代理机构采购和急需采购。

2.具体程序如下:

(1)直接采购

5万元以下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可采取直接采购。由采购需求部室直接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询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完成采购。采购过程中要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做好合同、验收单等采购资料收集管理。

(2)询价采购

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可由采购需求部室按照货比三家原则,采用询价采购。

①采购需求部室成立采购小组,负责制定采购需求,采购小组一般应由部室分管领导、部室负责人、经办人员3人以上组成。

②采购小组应向不少于3家的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发送《 (略) 红十字会线下采购询价单》(见附件)并收取供应商报价单,采购小组填写《 (略) 红十字会线下采购评价记录单》(见附件),按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3)公告采购

1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采购项目采用公告采购。

①由采购需求部室牵头成立采购小组,负责制定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采购小组一般应由部室分管领导、部室负责人、经办人员3人以上组成,机关监事会工作部参与采购过程监督。

②按照信息公开流程,采购小组在宜昌红十字会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同时发布《 (略) 红十字会线下采购询价单》(见附件)或者采购需求部室要求的其他文本,最少公告3个工作日。

③公告结束后,采购小组收集供应商报价资料,对照评分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评分,根据评分情况填写《 (略) 红十字会线下采购评价记录单》(见附件),按最高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如采购小组对报价不满意,可邀请供应商二次报价和评分。

(4)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3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可采用公告采购方式,也可委托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代理采购。由采购需求部室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选择适当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完成采购。

(5)急需采购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机关运行,单位10万元及以下的急需解决、时间要求紧的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涉及文印、信息系统、内网设备等后续维保服务,与上级红十字会以及其他上级部门保持一致或上级部门有要求的采购项目,红十字会应急救灾救助物资、业务相关专业软件、专业器材和专业书籍,机关后勤服务,涉密涉敏的服务,可按急需采购原则由采购需求部室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或框架协议内供应商直接采购。

纳入急需采购的项目,原则上事前应依照会党组“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上会确定。因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上党组会议研究的,应事后向党组会议专题报告采购事由和采购情况。

3.成交后,采购需 (略) 红十字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送货,双方验收合格后在《自行采购履约验收单》(见附件)上签收。采购结束后,采购需求部室将有关采购项目资料整理好交办公室,办公室审核后协助办理后续支付手续。

第七条单位自行采购中拟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自行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0]4号)执行。

第八条单位自行采购项目中凡属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的,严格按规定提前经会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后办理。

第九条单位自行采购应优先购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清单内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等的发展。

第十条采购中不得将政府采购限额以上项目或应当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采取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一条经保密部门批复的涉密项目,单位应当对承接项目供应商保密资质条件进行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自行采购的组织:采购原则上由各采购需求部室具体负责,办公室负责单位自行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监事会工作部负责单位自行采购工作的监督。

各责任部室(小组)主要职责:

(一)采购需求部室:预算编报时申报本部室下年度自行采购预算建议数,协助办公室编制年度采购预算;提出采购申请及方案;牵头成立采购小组;负责制定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办理采购项目合同和相关文件的签订以及收集整理;提交采购资金支付申请和办理结算;协助采购形成的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

(二)采购小组:整理采购的相关资料,编制采购文件;组织执行采购流程;组织采购项目验收;负责整理和归档采购文件资料。

(三)办公室:汇总编制单位年度采购预算;确定资金来源;审核采购资金支付;资产购置后进行登记;保 (略)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账号,对相关部室及采购小组的采购程序进行指导;在采购责任部室和采购小组的协助下归档采购文件资料。

(四)监事会工作部:对采购活动及责任部室、采购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对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合同文件、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进行合理性、合规性监督。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与新出台的政策制度相冲突的,以国家的政策规定和上级管理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单位使用上级红十字会项目资金、往来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等非政府预算资金进行的部门采购活动,除有明确的上级要求、项目执行要求或捐赠意愿要求外,按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五条 (略) 红十字服务中心按照执行。

第十六条本 (略) 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解释,从**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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