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岑兜中心幼儿园食堂各类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须知
福清市岑兜中心幼儿园食堂各类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须知
福清市岑兜中心幼儿园食堂各类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须知
一、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食材项目:
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半成品、水产品、水果、粮、油、调味品等食品及配送。
二、各类食品的质量要求:
1.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识完整、感官无异常,有1年内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大米必须符合*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油必须符合*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面粉必须符合*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肉类: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感官无异常;鱼类提供活鱼或符合要求的新鲜度。
3.蔬菜瓜果: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鲜度。
4.禽类及干货类: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
5.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投标者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投标者提供的产品要按规定的包装及运送方式供货,送达后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投标者必须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5.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6.投标者要安排固定的配送员负责准时配送 (略) 岑兜中心幼儿园指定地点,货物配送的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货方负责。
7.投标者未按园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园方的所有损失。
8.投标者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肢解分包、转包。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2.供货单位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货单位或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供应商品的品种、品牌、包装规格、仓储能力、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
5.供货单位近3年内(如公司注册从事 (略) 注册从事餐饮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市场监管局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材料)
6.拟配送人员身份证明、健康证复印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等检测报告复印件等相关产品质量印证材料。
8.其他企业资质证明及相关证照复印件,包含但不仅限于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银行资信证明、企业销售业绩等。
9.门店照片和专业服务能力相关材料。
10.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材料的优惠方案陈述。
报名者必须在2024年8月19日下午4:00前将以上材料(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略) 岑兜中心幼儿园四层行政办公室。其中1-7项为必须提供材料,8-10项为可提供材料。
五、投标具体事项:
1.需要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投标方可生效。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5000元),投标 (略) 基本账户转账形式在2024年8月19日下午4:00前转到指定银行,户名: (略) 岑兜中心幼儿园,账号:*5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海口支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4.投标方将所有材料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装入文件袋密封,于开标日全部上交园方编号,现场核实材料,过程实时拍照。
5.我园组成7人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材料、竞标陈述情况、实地考察情况等),以无记名评分方式,取综合平均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
6.投标方应在开标时派代表做出竞标陈述,各投标方密封材料由我园当场拆封验证,并经综合评定后公布中标方,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
7.本次供货的合同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2025年6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8.合同期内如供货商被本园书面告诫三次及以上,我园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供货商不得有异议。如果在配送过程中多次出现失误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并整改不到位,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启动第二家配送。
六、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略) 岑兜中心幼儿园四层行政办公室
3.报名少于三家作废,重新公告报名。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9:3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园部将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 (略) 岑兜中心幼儿园四楼党建室。
3.评标方法:学校自行组织以简易方式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确认中标人。即由幼儿园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材料、竞标陈述情况、实地考察情况等以无记名评分方式,取综合平均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
4.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八、其它:
1.本次招投标确定供货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2.招标方与投标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略) 岑兜中心幼儿园
2024年8月14日
福清市岑兜中心幼儿园食堂各类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须知
一、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食材项目:
肉、禽蛋、蔬菜、豆制品、半成品、水产品、水果、粮、油、调味品等食品及配送。
二、各类食品的质量要求:
1.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识完整、感官无异常,有1年内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大米必须符合*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油必须符合*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面粉必须符合*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肉类: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感官无异常;鱼类提供活鱼或符合要求的新鲜度。
3.蔬菜瓜果: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鲜度。
4.禽类及干货类: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
5.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6.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投标者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投标者提供的产品要按规定的包装及运送方式供货,送达后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投标者必须按照幼儿园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5.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6.投标者要安排固定的配送员负责准时配送 (略) 岑兜中心幼儿园指定地点,货物配送的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货方负责。
7.投标者未按园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园方的所有损失。
8.投标者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肢解分包、转包。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2.供货单位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货单位或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供货商的情况简介及服务优势(包括供应商品的品种、品牌、包装规格、仓储能力、服务方案、运输条件等相关资料和说明)。
5.供货单位近3年内(如公司注册从事 (略) 注册从事餐饮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市场监管局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材料)
6.拟配送人员身份证明、健康证复印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等检测报告复印件等相关产品质量印证材料。
8.其他企业资质证明及相关证照复印件,包含但不仅限于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银行资信证明、企业销售业绩等。
9.门店照片和专业服务能力相关材料。
10.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材料的优惠方案陈述。
报名者必须在2024年8月19日下午4:00前将以上材料(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略) 岑兜中心幼儿园四层行政办公室。其中1-7项为必须提供材料,8-10项为可提供材料。
五、投标具体事项:
1.需要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投标方可生效。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5000元),投标 (略) 基本账户转账形式在2024年8月19日下午4:00前转到指定银行,户名: (略) 岑兜中心幼儿园,账号:*5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清海口支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4.投标方将所有材料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装入文件袋密封,于开标日全部上交园方编号,现场核实材料,过程实时拍照。
5.我园组成7人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材料、竞标陈述情况、实地考察情况等),以无记名评分方式,取综合平均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
6.投标方应在开标时派代表做出竞标陈述,各投标方密封材料由我园当场拆封验证,并经综合评定后公布中标方,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
7.本次供货的合同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2025年6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8.合同期内如供货商被本园书面告诫三次及以上,我园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供货商不得有异议。如果在配送过程中多次出现失误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并整改不到位,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启动第二家配送。
六、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略) 岑兜中心幼儿园四层行政办公室
3.报名少于三家作废,重新公告报名。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9:3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园部将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 (略) 岑兜中心幼儿园四楼党建室。
3.评标方法:学校自行组织以简易方式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确认中标人。即由幼儿园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评标小组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材料、竞标陈述情况、实地考察情况等以无记名评分方式,取综合平均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
4.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八、其它:
1.本次招投标确定供货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2.招标方与投标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略) 岑兜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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