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员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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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员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护理员服务项目 JSZC-*-ZRJS-C2024-008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ZRJS-C2024-0086

项目名称: (略) (略) 护理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供应商履约服务合作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以按原中标价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部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电子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崇川路 (略) 产 (略) 9号楼1004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真、业绩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崇川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润 (略)

单位地址: (略) 崇川路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1004室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 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工

电话: 0513-*

项目概况

(略) (略) 护理员服务项目 JSZC-*-ZRJS-C2024-008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ZRJS-C2024-0086

项目名称: (略) (略) 护理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0万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供应商履约服务合作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以按原中标价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部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电子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崇川路 (略) 产 (略) 9号楼1004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真、业绩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崇川区胜利路666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润 (略)

单位地址: (略) 崇川路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1004室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 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工

电话: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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