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Z-2024-08-1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 万元,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动液压手术床 1 张,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略) 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略) 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
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
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令第 739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
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
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对所投产品
的正式授权书(扫描件/复印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扫描件/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扫描件)和二
级授权(扫描件),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略) 授权无效);
(3)供应商需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
续 3 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公司提
供税务事项登记通知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 年至 2023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
报表,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
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
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
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
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出具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本次竞争性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
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卧龙南苑 21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卧龙南苑 219 号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略) (略) 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己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 15 万元,采 (略) (略) 。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YNYZ-2024-08-11;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预算金额:15 万元;
2.5 采购内容:电动液压手术床 1 张,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6 交货及安装地点: (略)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
2.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1 个包段,供应商不得对所投包段的项目进行拆分,少报或多报,
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略) (略) 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
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
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令第 739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
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对所投产品
的正式授权书(扫描件/复印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扫描件/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扫描件)和二
级授权(扫描件),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略) 授权无效);
(3)供应商需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
续 3 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公司提
供税务事项登记通知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 年至 2023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
报表,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
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
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
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
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出具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本次竞争性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
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方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邮箱报名。
5.2 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者,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按序扫描至一个 PDF
文档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q.com)以备核查,核查结果
将以电话或邮箱反馈,资料未发至指定邮箱或资料不齐的且通知供应商不能参与磋商。邮件
主题名称为供应商名称,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进行信息确
认:
1、报名函(格式自拟);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有效的营业执照;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
明项目名称);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 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6 日止,工作日每天上
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云南永泽项目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略) 卧龙南苑 219 号);
6.2 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地点为云南永泽 (略) (文山
市卧龙南苑 219 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磋商公告及磋商公告内容不
承担任何责任。
八、磋商保证金
【金 额】:*仟元整(¥1000.00 元)
【账户名称】:云南永泽 (略)
【开 户 行】:文山民丰 (略) 盘龙支行
【账 号】:*114
【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有效期限】: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注意事项:
以 (略) 银转账方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转账单据内注明项目名称,相关信
息以进账为准,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 YNYZ-2024-08-11”。请供应
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各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截止
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开且无异议后,由代理机构业务人员提交《保证金退
还一览表》至财务部,由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成交人的磋商保
证金将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且代理机构业务人员提交《保证金退还一览表》至财务部后,成交
人携带合同复印件至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
磋商保证金不以退还情形:
1、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申请文件;
2、未按成交通知书的要求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
3、提交虚假资料等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31 号
联 系 人:古老师
电 话:0876-*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永泽 (略)
地 址: (略) 卧龙南苑 219 号
联 系 人: 杨明伟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文山市人民医院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YZ-2024-08-1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 万元,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动液压手术床 1 张,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略) 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略) 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
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
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令第 739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
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
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对所投产品
的正式授权书(扫描件/复印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扫描件/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扫描件)和二
级授权(扫描件),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略) 授权无效);
(3)供应商需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
续 3 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公司提
供税务事项登记通知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 年至 2023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
报表,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
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
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
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
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出具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本次竞争性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
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卧龙南苑 219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卧龙南苑 219 号
七、其他
一、采购条件
(略) (略) 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己由项日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 15 万元,采 (略) (略) 。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略) 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YNYZ-2024-08-11;
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 预算金额:15 万元;
2.5 采购内容:电动液压手术床 1 张,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6 交货及安装地点: (略)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
2.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1 个包段,供应商不得对所投包段的项目进行拆分,少报或多报,
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略) (略) 电动液压手术床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
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
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令第 739 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
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具有制造商对所投产品
的正式授权书(扫描件/复印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长期代理经销协议(扫描件/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扫描件)和二
级授权(扫描件),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
(略) 授权无效);
(3)供应商需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
续 3 个月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公司提
供税务事项登记通知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 年至 2023 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
报表,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
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
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
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
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
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出具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本次竞争性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
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方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方式:本项目采取邮箱报名。
5.2 磋商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者,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按序扫描至一个 PDF
文档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q.com)以备核查,核查结果
将以电话或邮箱反馈,资料未发至指定邮箱或资料不齐的且通知供应商不能参与磋商。邮件
主题名称为供应商名称,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进行信息确
认:
1、报名函(格式自拟);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有效的营业执照;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
明项目名称);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 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6 日止,工作日每天上
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云南永泽项目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略) 卧龙南苑 219 号);
6.2 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地点为云南永泽 (略) (文山
市卧龙南苑 219 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自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磋商公告及磋商公告内容不
承担任何责任。
八、磋商保证金
【金 额】:*仟元整(¥1000.00 元)
【账户名称】:云南永泽 (略)
【开 户 行】:文山民丰 (略) 盘龙支行
【账 号】:*114
【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有效期限】: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注意事项:
以 (略) 银转账方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转账单据内注明项目名称,相关信
息以进账为准,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 YNYZ-2024-08-11”。请供应
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与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请各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截止
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开且无异议后,由代理机构业务人员提交《保证金退
还一览表》至财务部,由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成交人的磋商保
证金将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且代理机构业务人员提交《保证金退还一览表》至财务部后,成交
人携带合同复印件至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
磋商保证金不以退还情形:
1、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申请文件;
2、未按成交通知书的要求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
3、提交虚假资料等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31 号
联 系 人:古老师
电 话:0876-*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永泽 (略)
地 址: (略) 卧龙南苑 219 号
联 系 人: 杨明伟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