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书法类课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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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书法类课程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坪山区公办学校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书法类课程服务项目采用自行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书法类课程服务项目。
2.项目采购控制金额:总预算*元。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服务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5.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校园内。
6.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及报名资料
投标人提供资料包括:
1.企业介绍、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允许投标人中标后采用外包形式进行服务(需出具保证函)。
3.投标人应提供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1年8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附件二:综合评分表》评分因素)。
以上资料请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投标资料最少提供两份)。

三、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24年8月19日12: 00至2024年8月26日12: 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
联系人:闫老师 0755-*、*

四、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6日14: 0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六楼会议室2

五、招标流程
1.第一轮:资格初审
在不少于3家(含3家)及以上公司响应,对投标公司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第二轮:评分表决
综合评分法,学校组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表(见附件二:综合评分表)进行综合打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3.第三轮:中标公示

六、备案及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

七、其他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东北师范大深圳坪山实验学校所有。

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
2023年8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坪山区公办学校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书法类课程服务项目采用自行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书法类课程服务项目。
2.项目采购控制金额:总预算*元。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服务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5.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校园内。
6.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质及报名资料
投标人提供资料包括:
1.企业介绍、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允许投标人中标后采用外包形式进行服务(需出具保证函)。
3.投标人应提供具有法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1年8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附件二:综合评分表》评分因素)。
以上资料请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投标资料最少提供两份)。

三、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2024年8月19日12: 00至2024年8月26日12: 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
联系人:闫老师 0755-*、*

四、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6日14: 0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六楼会议室2

五、招标流程
1.第一轮:资格初审
在不少于3家(含3家)及以上公司响应,对投标公司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第二轮:评分表决
综合评分法,学校组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表(见附件二:综合评分表)进行综合打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3.第三轮:中标公示

六、备案及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

七、其他
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东北师范大深圳坪山实验学校所有。

东北师范大学深圳坪山实验学校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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