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2024年农用水利补短和清溪镇2024年粮蔬现代农业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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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2024年农用水利补短和清溪镇2024年粮蔬现代农业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磋商邀请

“四川 (略) ”受“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清溪镇2024年农用水利补短和清溪镇2024年粮蔬现代农业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TXZB2024-008号。

2.采购项目名称:清溪镇2024年农用水利补短和清溪镇2024年粮蔬现代农业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 。

3.采购人: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已落实,总预算:7万元。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2.2、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级及以上(证书范围包含:水利行业)。

3、参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条件要求:

提供符合中小企业划型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提供残疾人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根据企业性质选择提供。

4、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与磋商。

2、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以“财政部令【财库〔2022〕3 号】”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自**日至**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1、供应商通过以下流程获取磋商文件:

网上报名: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格式自拟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登记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扫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查询投标人截止报名日期的信用记录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名邮箱:*@*q.com

注:请将报名应提交的资料、支付凭证发送到邮箱:*@*q.com,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采购需求、报名收款二维码、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报名补充事宜详见附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830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830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中区平江东街 17 号 4 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址址: (略) 凉山彝族 (略) 长安街道航天大道一段56号608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3-*


磋商邀请

“四川 (略) ”受“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清溪镇2024年农用水利补短和清溪镇2024年粮蔬现代农业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TXZB2024-008号。

2.采购项目名称:清溪镇2024年农用水利补短和清溪镇2024年粮蔬现代农业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 。

3.采购人: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已落实,总预算:7万元。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2.1、投标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2.2、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级及以上(证书范围包含:水利行业)。

3、参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条件要求:

提供符合中小企业划型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提供残疾人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根据企业性质选择提供。

4、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与磋商。

2、 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以“财政部令【财库〔2022〕3 号】”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自**日至**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1、供应商通过以下流程获取磋商文件:

网上报名: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格式自拟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登记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扫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查询投标人截止报名日期的信用记录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2、报名邮箱:*@*q.com

注:请将报名应提交的资料、支付凭证发送到邮箱:*@*q.com,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4、采购需求、报名收款二维码、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报名补充事宜详见附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830日10: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830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 (略) 中区平江东街 17 号 4 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犍为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址址: (略) 凉山彝族 (略) 长安街道航天大道一段56号608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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