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综合救助试点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枝江市综合救助试点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综合救助试点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博源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 (略) 综合救助试点服务项目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10.*元
4、最高限价 1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为贯彻执行2023 (略) 民政局颁发的《2023—2 (略) 综合救助试点实施方案》,特采购一家综合救助服务供应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申报专业社工服务的,应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登记证书检有效)。
②供应商试点选派人员必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民政部共同颁发的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
备注供应商在制作文件时,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为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磋商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17:30止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源 (略) ( (略) 民主大道)。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现场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博源 (略) ( (略) 民主大道)。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接。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及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民政局
(略) 马家店街办迎宾大道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源 (略)
(略) 民主大道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工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综合救助试点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博源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 (略) 综合救助试点服务项目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10.*元
4、最高限价 1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为贯彻执行2023 (略) 民政局颁发的《2023—2 (略) 综合救助试点实施方案》,特采购一家综合救助服务供应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申报专业社工服务的,应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登记证书检有效)。
②供应商试点选派人员必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民政部共同颁发的社会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磋商。
备注供应商在制作文件时,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为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磋商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17:30止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源 (略) ( (略) 民主大道)。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现场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博源 (略) ( (略) 民主大道)。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接。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及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略) 民政局
(略) 马家店街办迎宾大道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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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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