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安阳乡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淳安县安阳乡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淳安县安阳乡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之信 (略) 受淳安县安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淳安县安阳乡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淳安县安阳乡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F*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限额以下交易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控制价:

序号

采购内容

总预算

(万元)

备注

1

淳安县安阳乡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

*元

详见招标需求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 (略) 131 (略) 内二楼206室 ;

标书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电话:0571-* 邮箱:*@*q.com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千岛 (略) 131 (略) 内二楼浙江之信 (略) 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9月10日8时30分在淳安县千岛 (略) 131 (略) 内二楼浙江之信 (略) 开标室。

九、其他事项:

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 (略) 131 (略) 内二楼;

联系人:徐小兰;联系电话:0571-*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可以邮寄或发电子邮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若为法人,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表(见附件)。

5、特定资质证明(如有)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淳安县千岛 (略) 131号( (略) 内)2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佳胤 联系电话:0571-*

采购单位:淳安县安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瑞文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淳安县安阳乡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之信 (略) 受淳安县安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淳安县安阳乡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淳安县安阳乡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F*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限额以下交易项目)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控制价:

序号

采购内容

总预算

(万元)

备注

1

淳安县安阳乡森林消防水罐车采购项目

*元

详见招标需求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 (略) 131 (略) 内二楼206室 ;

标书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电话:0571-* 邮箱:*@*q.com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1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淳安县千岛 (略) 131 (略) 内二楼浙江之信 (略) 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9月10日8时30分在淳安县千岛 (略) 131 (略) 内二楼浙江之信 (略) 开标室。

九、其他事项:

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 (略) 131 (略) 内二楼;

联系人:徐小兰;联系电话:0571-*

十、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可以邮寄或发电子邮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若为法人,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表(见附件)。

5、特定资质证明(如有)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淳安县千岛 (略) 131号( (略) 内)2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佳胤 联系电话:0571-*

采购单位:淳安县安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瑞文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