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2024年度人社应用信息系统维护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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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2024年度人社应用信息系统维护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越城区2024年度人社应用信息系统维护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越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越城区2024年度人社应用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越城区2024年度人社应用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越城区2024年度人社应用信息系统维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项目主要内容:1)维护服务对象 :省人社厅下属各单位各省集中信息系统;当前 (略) 一体化系统、退管系统以及历年旧版本的社保就业系统以及存量数据迁移省系统的工作。2)维护服务内容 :省系统功能升级及数据回流应用;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系统绍兴子系统扩建;协助配合完成原人事管理系统对应数据整理、勘误、迁移,以及地方个性化财务统计报表维护。
2、 (略) 新 (略) 为越城区原社保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商,同时还是本次核心维护对象(即浙江社保省集中 (略) “ (略) +人社”一体化系统)的开发商和维护商,本项目维保主要工作为各类应用系统在越城区人社机构的安装部署和运行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提供系统安装、系统配置、功能操作等方面的技术支持。由于该社保信息管理系统涉及相应的核心算法和功能, (略) 提供有效维保。如果由其他软件供应商来维护该系统,其他供应商对人社应用信息系统相关业务不了解,有可能造成核心业务系统运行不稳定、数据出错等问题。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项目的持续性及服务的一致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保证项目顺利延续,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4.1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故建议向 (略) 新 (略) 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新 (略)

地址: (略) 滨江区长河 (略) 178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越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 (略) 越城 (略)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越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季扬

监管部门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118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越城区2024年度人社应用信息系统维护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略) 越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越城区2024年度人社应用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越城区2024年度人社应用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越城区2024年度人社应用信息系统维护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项目主要内容:1)维护服务对象 :省人社厅下属各单位各省集中信息系统;当前 (略) 一体化系统、退管系统以及历年旧版本的社保就业系统以及存量数据迁移省系统的工作。2)维护服务内容 :省系统功能升级及数据回流应用;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系统绍兴子系统扩建;协助配合完成原人事管理系统对应数据整理、勘误、迁移,以及地方个性化财务统计报表维护。
2、 (略) 新 (略) 为越城区原社保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商,同时还是本次核心维护对象(即浙江社保省集中 (略) “ (略) +人社”一体化系统)的开发商和维护商,本项目维保主要工作为各类应用系统在越城区人社机构的安装部署和运行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提供系统安装、系统配置、功能操作等方面的技术支持。由于该社保信息管理系统涉及相应的核心算法和功能, (略) 提供有效维保。如果由其他软件供应商来维护该系统,其他供应商对人社应用信息系统相关业务不了解,有可能造成核心业务系统运行不稳定、数据出错等问题。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项目的持续性及服务的一致性,降低行政管理成本,保证项目顺利延续,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4.1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故建议向 (略) 新 (略) 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新 (略)

地址: (略) 滨江区长河 (略) 1785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越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 (略) 越城 (略)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越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季扬

监管部门电话:0575-*

传 真:/

地 址: (略) (略) 118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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