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某单位204年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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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某单位204年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某单位204年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2024GK)04号

项目名称: (略) 某单位204年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某单位204年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民警购买保险,保险险种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突发疾病身故保险, (略) 津贴, (略) 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险服务。
备注:最高单价限价:500元/人/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保险服务有效期为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提供有效期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与其分支 (略) 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日 10:3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新疆政府采购网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申领。因未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某单位

地 址: (略) 阿恰勒西路407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图女士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略) 某单位204年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2024GK)04号

项目名称: (略) 某单位204年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某单位204年团体意外险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民警购买保险,保险险种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突发疾病身故保险, (略) 津贴, (略) 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险服务。
备注:最高单价限价:500元/人/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保险服务有效期为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提供有效期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与其分支 (略) 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日 10:3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新疆政府采购网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申领。因未注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某单位

地 址: (略) 阿恰勒西路407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略) 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图女士

电 话: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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