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苍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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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苍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苍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人名称: (略) 苍南 (略) &&&&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苍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

四、采购项目编号:WGSS-GYJT-X-*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整(¥*.00)

七、采购项目概况:2024年度苍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

八、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九、申请理由:

本项目于2024年06月19日在浙江 (略) (略) 等信息媒体上发布了采购公告以及征求意见公示,在公示期内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没有供应商提出疑义。2024年07月10日09时3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6号评标室举行评标大会,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决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本项目废标。

本项目又于2024年07月16日第二次在浙江 (略) (略) 等信息媒体上发布了采购公告以及征求意见公示,在公示期内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仍然没有供应商提出疑义。2024年08月06日09时3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6号评标室举行评标大会,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只有温州 (略) 一家投标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决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本项目废标。

鉴于本项目两次废标,根据采购计划,项目采购已严重滞后,为确保苍南县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有序运营以及项目的顺利开展,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只有温州 (略) 一家,根据《 (略) 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四)公开招标中仅有唯一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的。”的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 (略) 进行采购。

十、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温州 (略)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 (略) 400号&&

十一、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陈德优

高级工程师

(略) 轨道交通 (略)

郑国庆

工程师

(略)

陈毅

高级工程师

温州 (略)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建议根据《 (略) 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四)公开招标中仅有唯一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的。”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 (略) 进行采购。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苍南 (略)

地 &&&址: (略) 苍南县灵溪镇工业 (略) 1号

联系人:董先生 &&

联系方式:*

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略) 公用 (略) 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

十五、附件:论证意见

&

&

(略) 苍南 (略)

2024年08月23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苍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人名称: (略) 苍南 (略) &&&&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苍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

四、采购项目编号:WGSS-GYJT-X-*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整(¥*.00)

七、采购项目概况:2024年度苍南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消纳处置及运输服务采购

八、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九、申请理由:

本项目于2024年06月19日在浙江 (略) (略) 等信息媒体上发布了采购公告以及征求意见公示,在公示期内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没有供应商提出疑义。2024年07月10日09时3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6号评标室举行评标大会,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决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本项目废标。

本项目又于2024年07月16日第二次在浙江 (略) (略) 等信息媒体上发布了采购公告以及征求意见公示,在公示期内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期内,仍然没有供应商提出疑义。2024年08月06日09时3 (略) 政务服务管理中心6号评标室举行评标大会,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只有温州 (略) 一家投标供应商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决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本项目废标。

鉴于本项目两次废标,根据采购计划,项目采购已严重滞后,为确保苍南县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有序运营以及项目的顺利开展,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只有温州 (略) 一家,根据《 (略) 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四)公开招标中仅有唯一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的。”的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故本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 (略) 进行采购。

十、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温州 (略)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 (略) 400号&&

十一、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陈德优

高级工程师

(略) 轨道交通 (略)

郑国庆

工程师

(略)

陈毅

高级工程师

温州 (略)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建议根据《 (略) 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国企采购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四)公开招标中仅有唯一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的。”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 (略) 进行采购。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苍南 (略)

地 &&&址: (略) 苍南县灵溪镇工业 (略) 1号

联系人:董先生 &&

联系方式:*

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略) 公用 (略) 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

十五、附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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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苍南 (略)

2024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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