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三年生幼林秋季抚育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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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三年生幼林秋季抚育施工招标公告

新阳镇下村林场三年生幼林秋季
抚育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新阳镇下村林场2024年度三年生幼林秋季抚育(劈草、割灌、修枝)施工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阳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受项目业主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标的物及标底价)

标的物一:(1)石梯山场(044—02--010①),面积约69亩,标底价:85元/亩;(2)乌潭山场(044--11--010①),面积约75亩,标底价:75元/亩;(3)中村山场(042--02--080①),面积约18亩,标底价:80元/亩;(4)深坑山场(022—03--010①),面积约6亩,标底价:90元/亩;(5)深坑山场(022--06--010),面积约23亩,标底价:90元/亩。

5个山场小班面积合计约191亩(具体面积以实际完成生产范围测量,业主确认后为准)。

标的物二:(1)大山崎山场(045--11--030①),面积约122亩,标底价:80元/亩;(2)双溪口山场(066—04--010①/020①/070①),面积约70亩,标底价:70元/亩;(3)垆坪山场(066--06--030①),面积约12亩,标底价:70元/亩;(4)蛇形尾山场(041--01--030①),面积约22亩,标底价:85元/亩。

4个山场小班面积合计约226亩(具体面积以实际完成生产范围测量,业主确认后为准)。

两个标的物分别招标,具体的位置以权属人实际交付使用为准。项目工程预算标底价均含国家规定的税费(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生产安全等一切费用。

三、项目施工质量要求

1.目的:确保成活出林,实现健壮成长;

2.实施措施:秋季1次劈草、割灌、修枝;

3.①对非目的性的树种,杂灌、杂草、杂竹等进行全面砍除,伐桩高度不得高于10cm,砍伐时控制好方向,不伤及保留木,并平倒地面;②对一蔸多株的萌芽条,生长过密的树丛幼树实行“砍小留大、砍弯留直、砍密留疏、砍劣留优、照顾均匀”的原则进行抚育,萌芽根据林分密度,一般保留1-2株;③作业时要全面抚育,不留死角,边角、窠边、路边要全部到位;④修枝要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的林分进行,采取斜切法,重点针对枝条和枯枝过多的树木,修枝高度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1/3;⑤割灌主要清除妨碍主林木生长的灌木、藤条、杂竹、杂草,注重保护珍稀濒危树木和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以利用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

4.动工时间:秋季抚育9月中旬动工,1个半月内完成。

5.抚育验收标准要求: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

四、施工工资确定、预付和结算方式

1.抚育承包施工工资确定:秋季幼林抚育(劈草、割灌、修枝1次),生产工资单价为实际中标价,工资中包括:劳务工资、劳务税收(均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税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具有营林劳务服务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必须自行缴纳相关税费,自然人由经营主体负责代扣代缴)、工具材料、劳保用品、安全费用及不可预见的其他一切费用。

2.抚育工资的结算:*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抚育项目后,可向*方提出初次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合格率在95%至90%的将扣除工程总造价10%的工程款,合格率在90%至85%的将扣除工程总造价20%的工程款,合格率在85%至80%的将扣除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合格率在80%以下的不予验收。经*方验收合格后,以中标单价按实际验收面积结算全部工程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意向方具有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有营林劳务服务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或完全民事能力且丰富从业经验的18至60周岁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9月2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节假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新阳镇经管站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个标的物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55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阳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

3.本工程投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明标暗投方式,每个标差以不同单价分别以1元为一个档次递减,投最低者中标。

4.本项目投标不得少于3家(人),若少于3家(人)不予开标,投标人投标费用自理。

八、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参加投标者须提交投标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仟元(现金或送存单),方有资格参加投标。

2.中标者的投标履约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抚育施工完成后结算生产工资时一并退还。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尤溪县新阳镇下村林场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 标 联 系 人:于先生:*

购买标书联系人:胡先生:*



新阳镇招投标服务中心
**日
新阳镇下村林场三年生幼林秋季
抚育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新阳镇下村林场2024年度三年生幼林秋季抚育(劈草、割灌、修枝)施工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阳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受项目业主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标的物及标底价)

标的物一:(1)石梯山场(044—02--010①),面积约69亩,标底价:85元/亩;(2)乌潭山场(044--11--010①),面积约75亩,标底价:75元/亩;(3)中村山场(042--02--080①),面积约18亩,标底价:80元/亩;(4)深坑山场(022—03--010①),面积约6亩,标底价:90元/亩;(5)深坑山场(022--06--010),面积约23亩,标底价:90元/亩。

5个山场小班面积合计约191亩(具体面积以实际完成生产范围测量,业主确认后为准)。

标的物二:(1)大山崎山场(045--11--030①),面积约122亩,标底价:80元/亩;(2)双溪口山场(066—04--010①/020①/070①),面积约70亩,标底价:70元/亩;(3)垆坪山场(066--06--030①),面积约12亩,标底价:70元/亩;(4)蛇形尾山场(041--01--030①),面积约22亩,标底价:85元/亩。

4个山场小班面积合计约226亩(具体面积以实际完成生产范围测量,业主确认后为准)。

两个标的物分别招标,具体的位置以权属人实际交付使用为准。项目工程预算标底价均含国家规定的税费(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生产安全等一切费用。

三、项目施工质量要求

1.目的:确保成活出林,实现健壮成长;

2.实施措施:秋季1次劈草、割灌、修枝;

3.①对非目的性的树种,杂灌、杂草、杂竹等进行全面砍除,伐桩高度不得高于10cm,砍伐时控制好方向,不伤及保留木,并平倒地面;②对一蔸多株的萌芽条,生长过密的树丛幼树实行“砍小留大、砍弯留直、砍密留疏、砍劣留优、照顾均匀”的原则进行抚育,萌芽根据林分密度,一般保留1-2株;③作业时要全面抚育,不留死角,边角、窠边、路边要全部到位;④修枝要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的林分进行,采取斜切法,重点针对枝条和枯枝过多的树木,修枝高度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1/3;⑤割灌主要清除妨碍主林木生长的灌木、藤条、杂竹、杂草,注重保护珍稀濒危树木和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以利用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

4.动工时间:秋季抚育9月中旬动工,1个半月内完成。

5.抚育验收标准要求:综合合格率达95%以上。

四、施工工资确定、预付和结算方式

1.抚育承包施工工资确定:秋季幼林抚育(劈草、割灌、修枝1次),生产工资单价为实际中标价,工资中包括:劳务工资、劳务税收(均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税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具有营林劳务服务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必须自行缴纳相关税费,自然人由经营主体负责代扣代缴)、工具材料、劳保用品、安全费用及不可预见的其他一切费用。

2.抚育工资的结算:*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抚育项目后,可向*方提出初次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合格率在95%至90%的将扣除工程总造价10%的工程款,合格率在90%至85%的将扣除工程总造价20%的工程款,合格率在85%至80%的将扣除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合格率在80%以下的不予验收。经*方验收合格后,以中标单价按实际验收面积结算全部工程款。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意向方具有在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有营林劳务服务资质的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或完全民事能力且丰富从业经验的18至60周岁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9月2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节假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到新阳镇经管站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个标的物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55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阳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

3.本工程投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明标暗投方式,每个标差以不同单价分别以1元为一个档次递减,投最低者中标。

4.本项目投标不得少于3家(人),若少于3家(人)不予开标,投标人投标费用自理。

八、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参加投标者须提交投标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仟元(现金或送存单),方有资格参加投标。

2.中标者的投标履约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抚育施工完成后结算生产工资时一并退还。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尤溪县新阳镇下村林场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 标 联 系 人: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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