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市级配套资金项目询价公告
大荔县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市级配套资金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大荔县2023年农村供 (略) 级配套资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荔县水务局(大荔县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8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荔县2023年农村供 (略) 级配套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大荔县2023年农村供 (略) 级配套资金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新铺设**1.6mpa0.4km、**1.6mpa1.3km、**1.6mpa0.05km,入户18户,,小型阀门井4座;维修水塔6座,清洗水塔1座;维修次氯酸钠消毒设备4台,维修直饮机45台,更新潜水泵2台。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2023年农村供 (略) 级配套资金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的承诺或声明材料;
(4)采购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采购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采购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8)采购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采购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
(9)采购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3:00:00至5:00:00(北京时间)
途径:大荔县水务局(大荔县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报名时需携带特定资格要求中1-2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询价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0分0秒(北京时间)
提交询价文件地点:大荔县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开标地点:大荔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荔县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大荔县北新街7号(大荔县水务局1楼)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崇彪
电话:*
大荔县水务局
项目概况
大荔县2023年农村供 (略) 级配套资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荔县水务局(大荔县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4年8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荔县2023年农村供 (略) 级配套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大荔县2023年农村供 (略) 级配套资金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新铺设**1.6mpa0.4km、**1.6mpa1.3km、**1.6mpa0.05km,入户18户,,小型阀门井4座;维修水塔6座,清洗水塔1座;维修次氯酸钠消毒设备4台,维修直饮机45台,更新潜水泵2台。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2023年农村供 (略) 级配套资金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的承诺或声明材料;
(4)采购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采购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采购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8)采购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采购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
(9)采购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3:00:00至5:00:00(北京时间)
途径:大荔县水务局(大荔县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报名时需携带特定资格要求中1-2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获取询价文件。
方式:现场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0分0秒(北京时间)
提交询价文件地点:大荔县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开标地点:大荔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荔县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大荔县北新街7号(大荔县水务局1楼)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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