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9所公办中小学近三学年膳食经费管理审计项目服务采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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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29所公办中小学近三学年膳食经费管理审计项目服务采购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安排, (略) 坪山区教育局 (略) 坪山区29所公办中小学近三学年膳食经费管理开展审计工作。

  一、项目名称

  坪山区29所公办中小学近三学年膳食经费管理审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审计学校及审计期限

序号

学校名称

审计期限

备注

1

坪山实验学校

2021.9.1-2024.7.14

/

2

东北师范大学深圳

坪山实验学校

2021.9.1-2024.7.14

/

3

坪山中学

2021.9.1-2024.7.14

/

4

坪山中心小学

2021.9.1-2024.7.14

/

5

六联(日新)小学

2021.9.1-2024.7.14

六联小学因学校改扩建,于2021年9月借址日新小学办学,与日新小学共用食堂

6

光祖中学

2021.9.1-2024.7.14

/

7

坑梓中心小学

2021.9.1-2024.7.14

/

8

金田小学

2021.9.1-2024.7.14

/

9

锦绣实验学校

2022.9.1-2024.7.14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10

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

2022.9.1-2024.7.14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11

龙田小学

2021.9.1-2024.7.14

/

12

外国语文源学校

2021.9.1-2024.7.14

/

13

东部湾区实验学校

2021.9.1-2024.7.14

/

14

深圳中学坪山创新学校

2021.9.1-2024.7.14

/

15

坪山第二小学

2021.9.1-2024.7.14

/

16

中山中学

2021.9.1-2024.7.14

/

17

中山小学

2021.9.1-2024.7.14

/

18

马峦小学

2021.9.1-2024.7.14

/

19

新合实验学校

2022.9.1-2024.7.14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20

锦龙小学

2021.9.1-2024.7.14

/

21

坪山第二外国语学校

2021.9.1-2024.7.14

/

22

东纵小学

2021.9.1-2024.7.14

/

23

树人实验学校

2023.9.1-2024.7.14

2023年9月投入使用

24

碧岭实验学校

2023.9.1-2024.7.4

2023年9月投入使用

25

科源实验学校

2022.9.1-2024.7.14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26

科悦实验小学

2022.9.1-2024.7.14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27

坪山高级中学

2021.9.1-2024.7.14

/

28

聚龙科学中学

2021.9.1-2024.7.14

/

29

同心外国语学校

2021.9.1-2024.7.14

/

  (二)审计内容

  1.膳食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食堂储放物资的出入库台账管理是否规范;

  3.膳食的预算管理和实际执行情况;

  4.抽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送货单记录;

  5.食堂配送物资的供应商采购流程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供应商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等;

  6.库存物资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出现变质、毁坏的现象,是否长期积压库存等;

  7.膳食经费收支情况;

  8.其他与膳食经费相关的事项。

  三、费用预算及费用来源

  上述服务事项预算共计163,000元(6000元/3学年、5000元/2学年、3000元/学年),从2024年局机动预备费中列支。

  四、付款方式

   (略) 坪山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1.对29所公办中小学进行审计,对每所学校出具审计报告;

  2.根据要求编制、整理、移交工作底稿,并制成档案;

  3.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违法违纪事项(线索、疑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等;

  4.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服务;

  5.审计人员对其在开展审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得接收被审计单位的财物及宴请,做到客观公正审计;

  6.中标单位需服从坪山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工作地点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审计任务,不得拒绝或推脱具体审计任务;

  7.审计报告中财务数据、经济业务事实、引用法规依据不得出现错误,不得出现错别字。对于与本次审计相关的工作事宜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8.按照坪山区教育局的要求完成与本次审计相关的其他事项;

  9.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节假日)完成审计报告初稿,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终稿,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任务,达到验收要求;

  10.服务费用: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包含审计费、业务费、差旅费、餐费等所有与本次审计有关费用,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其他费用;

  11.审计组的设置:本项目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本项目审计人员相关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最低相关工作年限

1

项目负责人

1

注册会计师(CPA)

5年以上

2

审计小组长

4

注册会计师

3年以上

3

审计人员

4

会计师

2年以上

合计

9

/

/

/

  12.项目验收要求:完成规定相应年度的全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会计标准以及坪山区教育局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整理、移交工作底稿,并制成档案;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略) 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须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采购方式

  (一)招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招标方式,满分100分,以本项目所委托的服务事项价格部分(30分)、技术服务部分(20分)、经验部分(30分)、人员配置部分(20分),由采购小组对参与竞标服务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并列最高分时,由招标小组成员投票决定,得票最高者中标。

  (二)应提交的材料要求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执业许可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 (略) 查询,并加盖公章);

  4.公司报价函;

  5.公司简要介绍;

  6.本项目审计服务方案;

  7.公司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膳食经费管理审计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和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及拟安排本项目审计人员资历的证明材料。应标时先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及4名项目小组长,相关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审计人员相关要求”(第五点采购需求的第11小点审计组的设置);投标时需提供以上5名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用户单位证明函(证明本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特别提示:中标后这5名人员须按要求负责本项目审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以上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将作违约处理);

  9.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坪山区29所公办中小学膳食经费管理审计项目”字样;

  10.递交招标文件: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于2024年9月1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纸质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需密封)一式*份送达我局。

  联系地址: (略) 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府二办406A;邮编:*;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方式:0755-*。

  七、采购实施

  (一) (略) 站对外发布招标文件;

  (二)坪山区教育局采购小组召开采购工作会议,审查参与竞标服务商的机构资质,对参与竞标服务商的报价及方案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服务商,并 (略) 站公布中标结果。

  八、合同签订

  采购小组确定中标服务商后,按局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并实施。

(略) 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相关稿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工作安排, (略) 坪山区教育局 (略) 坪山区29所公办中小学近三学年膳食经费管理开展审计工作。

  一、项目名称

  坪山区29所公办中小学近三学年膳食经费管理审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审计学校及审计期限

序号

学校名称

审计期限

备注

1

坪山实验学校

2021.9.1-2024.7.14

/

2

东北师范大学深圳

坪山实验学校

2021.9.1-2024.7.14

/

3

坪山中学

2021.9.1-2024.7.14

/

4

坪山中心小学

2021.9.1-2024.7.14

/

5

六联(日新)小学

2021.9.1-2024.7.14

六联小学因学校改扩建,于2021年9月借址日新小学办学,与日新小学共用食堂

6

光祖中学

2021.9.1-2024.7.14

/

7

坑梓中心小学

2021.9.1-2024.7.14

/

8

金田小学

2021.9.1-2024.7.14

/

9

锦绣实验学校

2022.9.1-2024.7.14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10

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坪山学校

2022.9.1-2024.7.14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11

龙田小学

2021.9.1-2024.7.14

/

12

外国语文源学校

2021.9.1-2024.7.14

/

13

东部湾区实验学校

2021.9.1-2024.7.14

/

14

深圳中学坪山创新学校

2021.9.1-2024.7.14

/

15

坪山第二小学

2021.9.1-2024.7.14

/

16

中山中学

2021.9.1-2024.7.14

/

17

中山小学

2021.9.1-2024.7.14

/

18

马峦小学

2021.9.1-2024.7.14

/

19

新合实验学校

2022.9.1-2024.7.14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20

锦龙小学

2021.9.1-2024.7.14

/

21

坪山第二外国语学校

2021.9.1-2024.7.14

/

22

东纵小学

2021.9.1-2024.7.14

/

23

树人实验学校

2023.9.1-2024.7.14

2023年9月投入使用

24

碧岭实验学校

2023.9.1-2024.7.4

2023年9月投入使用

25

科源实验学校

2022.9.1-2024.7.14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26

科悦实验小学

2022.9.1-2024.7.14

2022年9月投入使用

27

坪山高级中学

2021.9.1-2024.7.14

/

28

聚龙科学中学

2021.9.1-2024.7.14

/

29

同心外国语学校

2021.9.1-2024.7.14

/

  (二)审计内容

  1.膳食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2.食堂储放物资的出入库台账管理是否规范;

  3.膳食的预算管理和实际执行情况;

  4.抽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送货单记录;

  5.食堂配送物资的供应商采购流程是否合理、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供应商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等;

  6.库存物资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出现变质、毁坏的现象,是否长期积压库存等;

  7.膳食经费收支情况;

  8.其他与膳食经费相关的事项。

  三、费用预算及费用来源

  上述服务事项预算共计163,000元(6000元/3学年、5000元/2学年、3000元/学年),从2024年局机动预备费中列支。

  四、付款方式

   (略) 坪山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

  1.对29所公办中小学进行审计,对每所学校出具审计报告;

  2.根据要求编制、整理、移交工作底稿,并制成档案;

  3.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违法违纪事项(线索、疑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等;

  4.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提供相关咨询和指导服务;

  5.审计人员对其在开展审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得接收被审计单位的财物及宴请,做到客观公正审计;

  6.中标单位需服从坪山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工作地点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审计任务,不得拒绝或推脱具体审计任务;

  7.审计报告中财务数据、经济业务事实、引用法规依据不得出现错误,不得出现错别字。对于与本次审计相关的工作事宜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8.按照坪山区教育局的要求完成与本次审计相关的其他事项;

  9.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节假日)完成审计报告初稿,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终稿,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任务,达到验收要求;

  10.服务费用: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包含审计费、业务费、差旅费、餐费等所有与本次审计有关费用,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其他费用;

  11.审计组的设置:本项目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本项目审计人员相关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最低专业技术资格

最低相关工作年限

1

项目负责人

1

注册会计师(CPA)

5年以上

2

审计小组长

4

注册会计师

3年以上

3

审计人员

4

会计师

2年以上

合计

9

/

/

/

  12.项目验收要求:完成规定相应年度的全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会计标准以及坪山区教育局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整理、移交工作底稿,并制成档案;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略) 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投标人具备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须提供《执业许可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采购方式

  (一)招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招标方式,满分100分,以本项目所委托的服务事项价格部分(30分)、技术服务部分(20分)、经验部分(30分)、人员配置部分(20分),由采购小组对参与竞标服务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标。并列最高分时,由招标小组成员投票决定,得票最高者中标。

  (二)应提交的材料要求

  1.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执业许可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 (略) 查询,并加盖公章);

  4.公司报价函;

  5.公司简要介绍;

  6.本项目审计服务方案;

  7.公司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膳食经费管理审计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和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8.项目负责人及拟安排本项目审计人员资历的证明材料。应标时先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及4名项目小组长,相关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审计人员相关要求”(第五点采购需求的第11小点审计组的设置);投标时需提供以上5名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用户单位证明函(证明本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年限)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特别提示:中标后这5名人员须按要求负责本项目审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以上工作人员,擅自变更将作违约处理);

  9.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坪山区29所公办中小学膳食经费管理审计项目”字样;

  10.递交招标文件: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于2024年9月1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纸质件(加盖公章,纸质文件需密封)一式*份送达我局。

  联系地址: (略) 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区府二办406A;邮编:*;

  联系人:田老师;联系方式:0755-*。

  七、采购实施

  (一) (略) 站对外发布招标文件;

  (二)坪山区教育局采购小组召开采购工作会议,审查参与竞标服务商的机构资质,对参与竞标服务商的报价及方案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服务商,并 (略) 站公布中标结果。

  八、合同签订

  采购小组确定中标服务商后,按局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与中标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并实施。

(略) 坪山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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