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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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江电力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

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

项目所在地区:河 (略)

一、招标条件

本长江电力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秦皇岛 (略) ,招标人为三峡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风电场拟建场地位于河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乡、三拨子乡,海拔高程约400~860m。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100MW,通过4回3 (略) 接入盛通光伏220kV升压站,以1回22 (略) (略) 肖营子220kV变电站。本风电场工程共配置储能容量20MW/40MWh,储能单元通过1回3 (略) 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本项目场址距国道G508、G230均较近,场址中心距离承秦高速、京秦高速最近的高速口车程均在30公里以内,场区内县道乡道交错,交通较为便利。

重大件推 (略) 为:生产厂家→ (略) →G0121京秦高速迁安支线→白羊峪收费站→国道G230→县道X639→场内临时施 (略) (含改造场内已 (略) )→ (略) , (略) 线由投标人中标后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人协商确定。

本项目交货方式为设备堆场车板交货,具体堆场位置由投标人根 (略) 及现场踏勘进行选择,并将堆场场址选择结果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最终确定,堆场场址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人最终选定的位置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为总装机容量100MW(投标人投标容量不允许上下浮动)、5MW≤单机容量≤6.5MW的*上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机型可以混排,混排机型数量不超过两种),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免爬器及免爬器滑轨设备、机舱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风机辅助控制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防雷接地装置、专用吊具、拉伸器、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质保期的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

投标人在给定的风力发电机组机位坐标上确定机位位置;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若投标机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建设,备选机位替补,替补后利用小时数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3 交货要求

交货批次和进度:

1)预应力锚栓组合件:

第一批次:2024年10月底前完成2台套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

第二批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全部到货。

2)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

第一批次:2024年11月底前完成不少于4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二批次:2025年3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8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三批次:2025年5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3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四批次:2025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全部到货。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长江电力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设备堆场。

交货条件: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项目设备堆场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招标人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投标人的车板上卸货。

2.4其他要求和说明

(1) (略) 改造的分界点为高速收费站出口。设备运输至下高速收费站出口 (略) 段(不含高速收费站出口改造和恢复)的清障、道路改造和桥梁加固的一切运输及协调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下高速收费站出口后至风机机 (略) 改造和桥梁加固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含高速收费站出口改造和恢复)。

投标人负责将叶片、主机、塔筒等设备从生产厂运输至设备堆场车板交货。设备堆场的租赁、改造及恢复、设备在堆场的装卸和保管、设备堆场至风机机位点的设备运输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指导及配合。

投标人应充分 (略) 径、路况,调整运输车辆的选择,并对高速收费站出口到风机机 (略) 进行 (略) 勘, (略) 勘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路勘报告中需提供对 (略) (招标人 (略) 范围)的参数,若投标 (略) 勘报告 (略) 改造标准,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若招标人 (略) 满 (略) 勘报告中相关参数,但实际仍不能满足设备运输条件,则投标人须无条件改 (略) 以满足设备运输,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需额外临时租用设备堆场,堆场选址及租赁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且该临时堆场至交货点的二次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机型开展微观选址、风机载荷论证、风机布置方案(方案应充分考虑项目地质条件、项目建设条件以及周边相关因素影响)、机组噪声评估报告等工作,并出具报告,以上工作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

(4)塔筒及锚栓组合件具体设计及技术要求由投标人确定,最终以设计联络会为准。

(5)投标人应提前编制设备运输方案,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设备运输方案需经过招标人审批后方可实施,获批后的设备运输方案的实施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商。

(2)业绩要求:

1) (略) 风力发电机组具 (略) 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3.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运行业绩不少于100台套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注: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证明等关键内容)。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机型应具有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

3.1.2本项目的塔筒设备制造允许分包,其分包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如有多家分包人,则各分包人均应满足资质要求和信誉要求,其中至少一家分包人应满足业绩要求;若未分包,则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60台套3.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的销售业绩(须附相应供货合同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28日15时00分至2024年9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8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须登*中国 (略) (略) (网址:http://**,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踏勘集合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9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 (略) (略) 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服务热线:01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 (http://**)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新平台(http://**)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 (略) ,联系方式为028-*。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 (略)

地址: (略) 高 (略) 368号三峡大厦B座11楼

联系人:生先生

电话:028-*

电子邮箱:*@*ttp://**

招标代理:三峡 (略) 武汉分公司

地址: (略) 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7-*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

长江电力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

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

项目所在地区:河 (略)

一、招标条件

本长江电力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秦皇岛 (略) ,招标人为三峡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风电场拟建场地位于河 (略) 青龙满族自治县凉水河乡、三拨子乡,海拔高程约400~860m。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100MW,通过4回3 (略) 接入盛通光伏220kV升压站,以1回22 (略) (略) 肖营子220kV变电站。本风电场工程共配置储能容量20MW/40MWh,储能单元通过1回3 (略) 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本项目场址距国道G508、G230均较近,场址中心距离承秦高速、京秦高速最近的高速口车程均在30公里以内,场区内县道乡道交错,交通较为便利。

重大件推 (略) 为:生产厂家→ (略) →G0121京秦高速迁安支线→白羊峪收费站→国道G230→县道X639→场内临时施 (略) (含改造场内已 (略) )→ (略) , (略) 线由投标人中标后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人协商确定。

本项目交货方式为设备堆场车板交货,具体堆场位置由投标人根 (略) 及现场踏勘进行选择,并将堆场场址选择结果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最终确定,堆场场址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人最终选定的位置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为总装机容量100MW(投标人投标容量不允许上下浮动)、5MW≤单机容量≤6.5MW的*上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机型可以混排,混排机型数量不超过两种),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免爬器及免爬器滑轨设备、机舱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风机辅助控制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防雷接地装置、专用吊具、拉伸器、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质保期的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

投标人在给定的风力发电机组机位坐标上确定机位位置;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若投标机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建设,备选机位替补,替补后利用小时数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3 交货要求

交货批次和进度:

1)预应力锚栓组合件:

第一批次:2024年10月底前完成2台套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

第二批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全部到货。

2)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

第一批次:2024年11月底前完成不少于4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二批次:2025年3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8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三批次:2025年5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3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四批次:2025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全部到货。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长江电力上海电能青龙凉水河100MW风力发电项目设备堆场。

交货条件: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项目设备堆场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招标人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投标人的车板上卸货。

2.4其他要求和说明

(1) (略) 改造的分界点为高速收费站出口。设备运输至下高速收费站出口 (略) 段(不含高速收费站出口改造和恢复)的清障、道路改造和桥梁加固的一切运输及协调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下高速收费站出口后至风机机 (略) 改造和桥梁加固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含高速收费站出口改造和恢复)。

投标人负责将叶片、主机、塔筒等设备从生产厂运输至设备堆场车板交货。设备堆场的租赁、改造及恢复、设备在堆场的装卸和保管、设备堆场至风机机位点的设备运输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指导及配合。

投标人应充分 (略) 径、路况,调整运输车辆的选择,并对高速收费站出口到风机机 (略) 进行 (略) 勘, (略) 勘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路勘报告中需提供对 (略) (招标人 (略) 范围)的参数,若投标 (略) 勘报告 (略) 改造标准,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若招标人 (略) 满 (略) 勘报告中相关参数,但实际仍不能满足设备运输条件,则投标人须无条件改 (略) 以满足设备运输,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需额外临时租用设备堆场,堆场选址及租赁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且该临时堆场至交货点的二次运输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机型开展微观选址、风机载荷论证、风机布置方案(方案应充分考虑项目地质条件、项目建设条件以及周边相关因素影响)、机组噪声评估报告等工作,并出具报告,以上工作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

(4)塔筒及锚栓组合件具体设计及技术要求由投标人确定,最终以设计联络会为准。

(5)投标人应提前编制设备运输方案,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设备运输方案需经过招标人审批后方可实施,获批后的设备运输方案的实施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商。

(2)业绩要求:

1) (略) 风力发电机组具 (略) 运行经验,且运行良好(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3.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运行业绩不少于100台套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注: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证明等关键内容)。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机型应具有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设计评估符合证明。

3.1.2本项目的塔筒设备制造允许分包,其分包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如有多家分包人,则各分包人均应满足资质要求和信誉要求,其中至少一家分包人应满足业绩要求;若未分包,则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60台套3.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的销售业绩(须附相应供货合同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 (略)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28日15时00分至2024年9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8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潜在投标人须登*中国 (略) (略) (网址:http://**,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踏勘集合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9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 (略) (略) 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服务热线:010-*/*,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 (http://**)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新平台(http://**)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三峡 (略) ,联系方式为028-*。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 (略)

地址: (略) 高 (略) 368号三峡大厦B座11楼

联系人:生先生

电话:028-*

电子邮箱:*@*ttp://**

招标代理:三峡 (略) 武汉分公司

地址: (略) 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湖北能源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7-*

电子邮箱:*@*tt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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