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大楼日常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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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大楼日常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大楼日常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沿江全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9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82

项目名称: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大楼日常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服务类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

最高限价:点击查看>>万元整(*)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 2024年9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振兴区爱河大街121-1号(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价格:500元/份(领取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04

六、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0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报名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代理机构留存。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振兴区五经街

电 话: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沿江全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锦江街96号606室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沿江全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15-*

丹东沿江全 (略)

项目概况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大楼日常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沿江全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9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82

项目名称: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大楼日常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服务类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

最高限价:点击查看>>万元整(*)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 2024年9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振兴区爱河大街121-1号(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价格:500元/份(领取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04

六、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0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报名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代理机构留存。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振兴区五经街

电 话: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沿江全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锦江街96号606室

联系方式:0415-*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沿江全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15-*

丹东沿江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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