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2024年度新污染物环境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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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2024年度新污染物环境监测项目

项目概况

通化市2024年度新污染物环境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化市2024年度新污染物环境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通化市2024年度新污染物环境监测项目询价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简要规格描述: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 (略) 2024年新污染物监测方案,复核并确定监测点位,承担本辖区涉监测项目的企业的资料收集、调查、现场踏勘,以及周边相关环境介质的采样、监测分析、编制监测分析报告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仪器配备要求:拥有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仪等符合新污染物监测要求的仪器。

5. 人员配置要求:拥有具备新污染物监测及数据分析经验的正高级职称人员5人以上,确保监测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为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有力保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查看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0:00(北京时间)

地点:线下邮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略) 59号

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通化市2024年度新污染物环境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化市2024年度新污染物环境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通化市2024年度新污染物环境监测项目询价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简要规格描述: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 (略) 2024年新污染物监测方案,复核并确定监测点位,承担本辖区涉监测项目的企业的资料收集、调查、现场踏勘,以及周边相关环境介质的采样、监测分析、编制监测分析报告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个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仪器配备要求:拥有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仪等符合新污染物监测要求的仪器。

5. 人员配置要求:拥有具备新污染物监测及数据分析经验的正高级职称人员5人以上,确保监测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为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有力保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查看附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0:00(北京时间)

地点:线下邮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略) 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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