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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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9-09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Y(2024)0827-CG

项目名称: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为满足新开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需要,现需要为教室购置书包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标包1(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货物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_标包11(项)

为满足新开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需要,现需要为教室购置书包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完成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 (略) 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明资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3年8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3年8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9-09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由供应商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领取采购文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携带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略) 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

地址: (略) 渭滨区高新四路高新第三小学西校区东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 (略)

地址: (略) 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0917-*

陕西中 (略)

2024年08月29日

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9-09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Y(2024)0827-CG

项目名称: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为满足新开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需要,现需要为教室购置书包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标包1(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货物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_标包11(项)

为满足新开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教学需要,现需要为教室购置书包柜,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完成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教室书包柜购置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 (略) 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5)《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明资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3年8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3年8月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期限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9-09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5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由供应商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领取采购文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代表携带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略) 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室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高新第十一小学

地址: (略) 渭滨区高新四路高新第三小学西校区东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 (略)

地址: (略) 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室

联系方式:0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联系方式:0917-*

陕西中 (略)

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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